她是我们班的大队长,留着男生发式。大家都惋惜她的家庭。她的坏脾气的养父,成为孩子们常谈常新的话题。我也曾想象她在家里如何被虐待:她系着围裙佝偻着腰做饭、扫地、煮绿豆汤,哄着同母异父的妹妹睡觉;自来水停水的日子,她要挑着水桶到附近的农户家挑水,步履蹒跚;另外,她还要负责晨起时叠被子、倒尿罐、温洗脸水、给鸡拌糠剁菜。总之,在我十二岁那年,M便是位高傲的灰姑娘,她穿着透明的水晶鞋,考试老拿第一,从来不屑考第二。我们过多的交往使我们稀里糊涂地成了一对恋人,当然是一群毛孩子这么认为,他们其实什么都讲不出来,比如我们什么时候约过会,什么时候拉过手,什么时候亲过嘴。正因为他们什么都讲不出来,谣言便越发恐怖可怕,越发闪烁着不可诋毁的真实性,就像是我们真的在散学后约会看电影(可怜的《木棉袈裟》《南北少林》),在教堂式的老电影院里卑鄙地吃爆米花、南瓜子、小豆雪糕,还无耻地摸手背、亲嘴。
因而 1987年在我的记忆中像初次梦遗那样深刻,繁衍出生生不息的魅力。我想这魅力便缘于一个男孩内心中绝望的恐怖。我不敢买雪糕吃,他们会嚷:“你为什么自己吃?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干吗不给 M买一根?”如果我的作文没有被贴到墙上,他们就抢走我的文章,用吐沫(或者牙齿间的垢物)粘贴,与 M的并肩展览。一次一帮人甚至想把我堵在墙脚,想扒掉我的裤子,要看看我的东西是否与众不同,好用来分析我跟 M是否已经发生关系。幸亏有女生报告了老师,可笑的悲剧才没有发生(他们将会多么失望)。1987年的桃源镇枯萎丑陋,全镇只有四栋四层高的大楼,人们漫步在大街上,像一只只土拨鼠在田间散步,孩子们喜欢穿缝制了四个兜的绿军装,仿佛 70年代末期的少年,蹦跳着穿梭于街道的柳树干之间。
我决定和 M决裂,决裂的方式很简单,就是我不再向她借书,她也甭想从我手里借书。我不再和她说话,她主动和我说话时我拒绝回答。这当然伤害了M。后来每次她走过我身边,总是故意把脖子伸得直直的,胸脯挺得高高的。等到了初中,我们上一个学校,在学校的图书室里我们经常相遇,遇见了也只是将眼光僵硬地挪移。再后来,她很喜欢和街上的阿飞们混在一起,和他们喝酒,骑着自行车吹口哨。我觉得我必须拯救她。于是我买了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里面夹了封长长的劝导性质的信——也只是如此而已。我并没有勇气把书去送给她。
有时候觉得小时候的事情,并不值得留恋。因为儿童并不像大人们想象得那样单纯。然而帕斯捷尔纳克在他那本薄薄的《人与事》中坚定地说,“只有在我们是孩童时,我们的童心才会舍己忘我地爱”,我又觉得他说得真好。也许只有在懵懂的纯真年代,对书籍和他人的热爱和恐惧才是最自然真实的?尽管这真实中掺杂了某些畸形和懦弱。《大林和小林》的主人现在如何了呢?我记得那时他就和他爷爷一样是个酒鬼了,他的身上总是散发着淡淡的粮食白酒的香味。而 M呢,后来她考上了一所舰艇学院,现在黄海舰队里当女军官。你知道,他们的气息和那些书籍的气息混淆在一起,在这个非典流行的初夏夜晚,让我在不经意间,确实感受到了一种尖锐的、近乎麻木的小幸福。
200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