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罪:压抑创新
创新,可以分为渐进的创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和激进的创新(Radical Innovation)。相对而言,后者风险更高,成本更大,回报需要的时间也更长。这两种创新,都不可能体现在绩效指标上。因为创新往往会带来短期的成本上升与质量下降。如果把创新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绩效指标,那么企业将冒巨大的风险;但如果绩效指标不包含创新,那么创新受到的就不是奖励,而是惩罚。
第四罪:打击士气
谈到员工的工作动力,外在动机和内在动机往往会同时起作用。绩效评估通常过于强调外在动机,从而容易使内在动机逐渐外化。例如,一个本来喜欢帮助别人解决电脑问题的IT专家,如果你用他一个月解决多少问题,或者内部客户满意度来衡量他的工作表现,他就会渐渐变得只为了绩效指标而工作,而失去助人的乐趣。
真正敬业的员工,可能会辛辛苦苦一段时间,最终他们的业绩化为一系列指标上的评分,却因此被人说长道短,诸如动机功利等,这自然会使他们感到委屈之至。而不敬业的员工,自然不会体会到其中的心酸。但事实上,那些平庸、不敬业的员工的业绩指标却不见得会低。人性就是这样:每个员工都认为自己能干而且肯干,当然不会乐意接受任何批评,也不会真心欢迎表扬之后的批评。评估结果低于平均数的员工不会高兴;评估结果低于自我评估的员工也不会高兴。总之,绩效评估是一件让多数甚至所有被评估的人都不高兴的事儿。公司虽然不可能让所有人都高兴,但是,挫伤士气总不是件好事。如果绩效评估还跟奖金挂了钩,对士气的打击就会更大。
第五罪:劳民伤财
绩效评估有年度的、季度的,也有月度的。无论是哪一种,其整个过程所花费的人力与时间成本,最后算下来都会得不偿失。如果再加上设计绩效评估方案与修订绩效评估方案的人力和时间,以及使用咨询公司的费用,其损失就会更大。
第六罪:反馈不及时、不准确
从行为塑造的心理学角度来讲,即时反馈有效,拖延反馈无效。而且,即时反馈容易对事不对人,拖延反馈则容易对人不对事。即使是月度评估,评估的内容也往往是过去的,全凭员工的记忆力。越是忙的员工,越会想不起自己做过什么,因而也会越吃亏。而且,因为从管理人员到被评估者通常都不愿意做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往往一拖再拖,这样一来,各方的记忆负担就会更加沉重。
正如咨询顾问奥布里·丹尼尔斯(Aubrey C. Daniels)博士说的那样:“如果你对你的员工有话要说,赶紧说,别等到年度评估。”
员工不喜欢主观判断(Judgmental)的反馈,员工比较能接受的是客观的反馈。客观的反馈包括:
·员工做一件事情,例如,在讨论中发言时,自己从讨论参与者的反应感觉到自己发言的效果,从而得到反馈。
·员工做一件事情,例如,处理一个客户投诉时,客户对自己的态度和语言评价,就是员工收到的反馈。
·员工做一件事情,例如,拜访一个客户时,同行的同事对自己的反馈。
以上反馈,都不是上级在绩效沟通中所能够提供的。
绩效沟通过程中,员工得到的反馈不仅不及时,而且也不准确。绩效沟通过程中,员工得到的反馈通常只包括:
·上级通过与员工一起工作而产生的主观评价。
·上级从其他人那里听到的对该员工的评价。
·客观的指标,如销售额、工作量、差错率等。
·系统收集到的其他人的意见,例如,通过360度调查所得的意见。
以上所有内容都可以用于个人发展,但是几乎没有一条准确到可以用来评估一个人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