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虽然说明了旗制的某些基本事实,但仍非全貌。旗制组织不仅纳编满、蒙、汉族兵丁,区画八旗,进而再细分参领、佐领,并授予众多武职及少数重要文职。但这只是金德纯笔下所呈现的和谐景象。他在1715年如是勾勒出旗制组织:太宗……以从龙部落及傍小国臣顺者子孙臣民为满洲;诸漠北引弓之民景化内徙者,别为蒙古;而以辽人故明指挥使子孙,他中朝将众将来降及所掠得别隶为汉军。15
金德纯是如今所知第一位旗人史家,本身即是汉军,16此书虽然意在警告军事的衰微,但仍不出宣扬手笔。金德纯在描述汉人被纳编旗下之时,忽略了汉军成形之前归降或受缚的汉人—即1631年佟养性的部队被作为日后汉军的主力之前。17沦为满人奴仆的正是这批被金德纯略而不论的汉人,而曹家正是其中的一支。
1618年,努尔哈赤发动对汉人的猛烈攻势,占领抚顺,俘虏众多汉族兵丁;1621年,努尔哈赤攻陷沈阳(奉天)、辽阳。这几场战役战况惨烈,被俘者的下场不总是好的。1618年的上谕,严命:“阵中所得之人,勿剥其衣,勿淫其妇,勿离其夫妻。”18说明这些情事确实存在。到了1626年,应课之税的名目,包括男奴、马、牛、驴、羊,同归一类。19早期的满人蓄奴,不足为奇;他们虽属侵略性、扩张性的游牧部落,但也从事农耕,随着势力日渐强大,势必掳获大批俘虏作为劳役。
最早的“包衣”是私家奴仆。20他们或是战场上敌对部族的俘虏,如蒙古人、汉人、朝鲜人,21或是罪犯的子孙,或因家贫、脱离家庭而自愿为奴仆的人。22既然包衣制度成形于八旗建制之前,想要追溯、记录这类的奴仆家族几乎是不可能的,23况且这类家族往往天各
一方,有人为奴,有的人仍保有自由之身。24一朝为奴,终身为奴,后代子孙世世为奴,可任由主子买卖。25
汉字“包衣”译自满语booi,意指“家里的”。26所以,最初的包衣可能是指主子家里从事卑贱差役之人,尽管满人定鼎中原之前,包衣亦从事农作,27开国后,许多奴仆在旗人的耕地充当管事、服劳役。28包衣很少上阵作战。29不过私家奴仆的松散制度,已不符合满人主子的宏图,满人主子的设想已逐渐转向集中化管理的组织
架构;30况且,除政治考虑之外,随着满人的东征西讨,版图扩张,汉族子民日众,更有实际上的必要将归降之人以更正规的方式组织起来,而不是分配给满族主子私家为奴。据此,在1615年至1620年之间,31开始仿效满洲八旗制度的模式,将包衣组织为佐领和参领,归隶于领旗的皇帝或满族亲王;而依附于官员或皇族的包衣仍为其所有,但已渐渐不再称为“包衣”,仅称呼为“家奴”、“家仆”。32
将奴仆重组为包衣佐领仍是权宜之计。1620年代,满人连番胜捷,招降为数众多的汉人,而这些汉人有必要以盟友的身份平等对待。于是,到了1620年代末,在满人或变节的汉族降将领军之下,归附来降的汉人逐渐参与战斗。最后,汉军在1630年代初建制成形。
诸如李永芳、佟养性这类在明廷为官又公开叛降满清的重要人物,33或者在1620年代末之后招降或被俘的汉人,似乎并无沦为包衣之虞。前一类的人通常都是加官晋爵,而第二类人则在满洲八旗或汉军入伍从军。34从现存汉人包衣的相关档案来看,不幸沦为满人包衣的汉人有其独特的时空条件。列册为奴的“尼堪姓氏”总计有八百一十三人,其中有五百三十一人住在沈阳,八十三人住在辽阳,六十六人住在抚顺。35满人是在1618年至1621年间攻占这三大城的,大多数汉人奴仆可能是在这段期间沦为包衣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