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订婚和出世(1)

我是在光绪十五年在南京花牌楼的一所一百二十八间的房子里出世的。那时候的花牌楼,不是像我四十多年后在南京住家时候的大宽马路,那街窄得两顶轿子对面走还得慢下来才免得碰着了。可是那是城里一个很热闹的中心,街边上炸油条的炸油条,烤烧饼的烤烧饼,挑水的叫行人站开,讲究人家总叫小孩子们不要站在大门口看热闹。

我小时候从曾祖母以下住的两处房子,第一处就是花牌楼的房子。我们一家大小三十四口,再加上二十七个用人,所以我们那一百二十八间的房间,分成了一个一个的院子,真是间间都用得着。

我还没有生的时候,他们大家就起头争论我的事情了。第一样么,我的父母得算是我的伯父伯母,我的叔婶得算是我的父亲母亲。第二样么,我是指腹为婚的(所以本章的标题先说订婚后说出世):看是我生出来是女的还是男的,对方表亲那边生出来是男的还是女的,我就做他的妻或是夫。当然两家生的都是男的或都是女的,那就结不起亲来了。这些事情是有点复杂,我最好解释一下。

先说我的父母,我祖父的长子生了有九个子女;可是二房一个都没有生,所以就过继了大房的第九个小孩子。那就是我。固然他们等我一懂事,很早就让我知道我是过继的,可是我既然是没生就过继了,所以我一直就是“大伯”、“姨姨”、“大(音打)大”、“姆妈”那么叫的,对别人提就说“大伯”、“大伯母”、“父亲”、“母亲”那么说。所以,那时候我总觉得与其说我是从我的父母过继了给叔父婶母,不如说是从伯父伯母过继了给我父亲母亲较为自然一点。就是有一层,我的生母是喂我奶的,所以我对她特别恋记一点。可以说我的四位父母当中我最爱的是“姨姨”跟“父亲”****。现在我得讲讲我的订婚,再讲我出世,因为不是我先出世后订婚的煞。我的大姑母嫁的是安徽程家,他们住家在扬州,到南京不过两天的船。她每次怀了孩子总是回娘家来住,住到临产前一个月再回去。她一小是个娇惯小姐。嫁了姑夫也不大合适,四周围又全是程家人。回到娘家来都是杨家人,大家都奉承着大姑奶奶,那多好。这一次是第四次怀着喜回娘家了—那“喜”就是我的未婚夫—一同带着有三个孩子,两个用人,另外每个孩子还有两个带孩子的用人,那么伺候这一大家子上上下下的责任就落在“姨姨”和“母亲”的身上了,“大伯”结婚了两年,祖父到英国去了。在中国有个老迷信说,凡姊嫁,弟兄们在同一年内结婚的人,先结婚的是顺利的,因为把好运气都给拔去了,后结婚的会遇见不顺的事,或总有一样缺点。所以,我过继母亲终身抱恨的就是这一点,总骂我过继父亲为什么要让人,并且“父亲”还是姑母的哥哥,为什么不先娶,显见祖母偏心眼,对姑母好,再加姑母有孕就回家住着,种种的麻烦,以后听“姨姨”她们说起来总是流泪,因为他们姊妹弟兄谈天,可以谈到深夜一二点钟,而“姨姨”他们要等着伺候,还要预备夜晚点心等等,第二天一大早又要起来伺候祖母。姑母她们可以睡到十二点,所以这是中国规矩做女儿的快乐,做媳妇的苦处。若是小家庭制度就没有这个苦处了。祖母看出种种情形来,所以想到她自己一死,哥嫂们一定不会再多接妹妹的(其时祖母己病了多年),于是就想出一个法子来,对“姨姨”(我生母)说你们两面指腹为婚吧,多一层儿女亲戚多好呢。(中国从前这种随姑走的结婚最多,有时几代接下去。我丈夫的姑母和堂姊妹三代都是这样的。)所以就给我这个没有出世的孩子照样子办了。第二,若是两面都是男的或都是女的,不是没有把戏了吗?就说若是男孩就过继给我“父亲”“母亲”(二叔婶)做儿子,因为祖母最恨祖父从前要娶一个“并妻”,说因不随愿之故,所以祖父就不做官了(其实并不皆然),所以她就定一个例下来,儿孙辈中不管何人不准娶妾,无子的过继。所以又给我定了这第二个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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