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关重要的念头(1)

另外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是:“当你开始写一本书时,你脑子里是有粗略的想法还是详细的计划?”我是直到写完第三部小说后才清楚地意识到,我每一部小说都萌芽于一个影响深远、至关重要的念头,而它不过是一个意象而已。在《玫瑰的名字注》一书中我说过,我开始写那部小说是因为“我想毒死一位修士”。事实是,我没有毒死修士的欲望:我从来没想过毒死任何人,不管是修士还是俗人。我只是在读一本书时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位被毒死的修士的形象,挥之不去。也许我是回忆起了十六岁时的一次经历:当时我去一座本笃会修道院参观,是位于苏比亚科的圣斯嘉修道院。我穿过中世纪的回廊,进入一间图书室,发现读经台上翻开摆放着一本《圣人行述》。 在一片深沉的寂静中,我翻阅着那本大部头的书,几线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窗照进来,我想我当时一定是感受到了一份特别的震撼。四十多年以后,那份震撼又从我的潜意识中浮现出来了。

对于《玫瑰的名字》,这就是那个至关重要的意象。余下的部分是在我努力去弄明白这个意象到底有什么意义的过程中一点一滴出现的。我收集关于中世纪的资料当时已有二十五年,我把它们一一记录在档案卡上,原本是为一个完全不同的项目做准备。在我翻寻这些陈旧的档案卡的过程中,这本书也就自然而然、不紧不慢地成形了。

写《傅科摆》的过程要更复杂一些。写完《玫瑰的名字》,我感觉到,我已经把关于自己的一切—直接的,甚至是间接的,我所有能说的—都放进了第一本(也许也是最后一本)小说里。还有什么真正属于我本人的可以让我去写吗?两个意象出现在我脑海里。

第一个就是利昂·傅科的钟摆,我三十年前在巴黎曾经看到过,当时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又一份埋藏在灵魂深处的震撼。第二个意象是我本人在为意大利反法西斯抵抗运动成员举行的葬礼上吹奏小号。这是一个我经常向人讲述的真实故事,一方面是因为我觉得这个意象很美,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当时体验到了乔伊斯 所谓的“心灵顿悟”—这是我后来读到他的《斯蒂芬英雄》时才意识到的。

因此,我决定说一个故事,以钟摆为始,以一位小号手在周日清晨的一座墓园吹奏小号结束。但如何才能从钟摆引到小号呢?为回答这个问题,我花了八年的时间,答案就是这本小说。

至于写《昨日之岛》,我是从一位法国记者提的问题开始的:“你为什么那么善于描述空间?”在此之前,我从没留意过我对空间的描述。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我意识到了我此前已说到过的—如果你设计了一个世界的每一处细节,你自然知道如何通过空间去描述这个世界,因为它就在你眼前。有一种古典文学体裁叫“造型描述”(ekphrasis),这种描述文体要求写作者极端仔细地描述某一艺术形象(一幅画或一座雕塑),即便是从未目睹过那幅画或雕像的读者也能亲临其境,仿佛它就摆在眼前。正如约瑟夫·艾迪生在《想象的快感》(1712)中谈到的,“经过细心斟酌的字句拥有一份强大的力量,栩栩如生的描述比亲眼看到的景观更让我们浮想联翩”。据说1506年《拉奥孔》群像雕塑在罗马被发现时,因为有老普林尼在《博物志》里的文字描述,人们才认出它就是那座著名的希腊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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