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纽伦堡还是全民遗忘?(3)

在政府眼里,关键在于你是黑人,这是最重要的事实,而不是你其实也是人。如此这般,即使我担任约翰内斯堡的大主教并身为诺贝尔奖得主,在紧急状态下,我的夫人和女儿也有被拦截并在路边被当场搜身的可能。由于我的抗议,这样的情况没有出现,她们得以被带到附近的警察局进行搜身。如果这是他们给予黑人名人的惯常待遇的话,那么对其他地位卑微的黑人又有什么干不出来呢?我自问,当然更知道可怕的答案。

在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总报告所引述的一份材料中,后来成为宪法法院副院长的帕埃斯·兰嘉大法官讲述了他作为一个黑人的经历。

我第一次和司法系统打交道还是……1956年在德班当工人的时候。正是在此期间,我感受到了1950年《人口登记法》第30号的某些条款、1945年的《土著合并法(城区)》第25号以及当时其他歧视性法律所带来的痛苦、愤懑和侮辱。对我的直接影响是我为这一切的不公平、不公正深感失望。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种族这个因素可以决定我应该住在哪里、可以在哪儿工作。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时,我从来不明白为什么我要住到男人的宿舍去,只有得到许可证才能到城里和父母一起住。……我正青春年少,意气风发,认为我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什么都无法阻挡,但是我错了。我的梦想遇到了种族隔离的严酷现实。它在我的周围精心构筑了无理的、屈辱的,而且常常是敌对的环境,其意图就是要打击像我这样希望为自己也为周围的人改善境遇的人……

通行证法和进城控制条例是影响我早年生活的整个法规体系的核心……我和成千上万的人一样,排着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长队。排到头时,一般遇到的都是蛮横的小干事或官员,或许在你的“dompas”(当地指通行证的土话)上赏你一个什么验证章。进城控制办公室的整个程序令人痛苦而屈辱,有些方面甚至给成千上万受其管辖的人造成了深深的侮辱。我记得作为一个17岁的孩子,我不得不扭过头去,把眼光避开那些赤身裸体的成年人,徒劳地希望以此为他们挽回一点尊严。我们排在队里的人都必须裸体,以方便这种有辱人格的检查。如果在许可证的期限内没有找到工作,就可能被土著事务法庭宣布为“闲杂班图”,面临被发送农场居住地的可能。许多人被送上这个法庭,并因为未能及时出示身份文件而被判刑……

但是,把这些明目张胆的歧视性和压迫性法律写入法典只是一个方面。其丑恶性又因执法的白人和黑人官员的粗暴、残忍和麻木而变得无以复加。这是一种对前来办理手续或求助的人的敌视和威胁的文化。当局的面目是对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们的战争面孔,而人的尊严则是战争的牺牲品。

1948年当政伊始,种族隔离政府就开始了疯狂的种族主义立法过程。他们废弃了许多黑人城镇,搬迁了许多安居的社区,把上帝的子孙都扔到了与垃圾场毫无二致的班图斯坦黑人定居区。垃圾可以扔,人是不能扔的。但这恰恰就是他们给予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人的待遇,而这些人的罪过是生为黑人。他们把我们当物件对待。我们有一首战斗歌曲:“Senzenina? — Isono sethu bubumnyama”(我们拥有什么?—生为黑人就是我们的罪孽)。国民党把种族隔离发展到了极致—我们在居住、就学、娱乐和工作上均被隔离。我们被禁止跨种族婚配,跨种族的性事是禁忌,混血婚姻也是禁忌。就业保留制使黑人无法从事某些专为白人保留的职业—而今天他们则在大喊这样的做法“令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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