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纽伦堡还是全民遗忘?(2)

在罪恶的通行证制度下,黑人的行动自由受到极大限制,每天都有许多人因此被捕。16岁以上的所有黑人都必须携带通行证。如果警察要求出示通行证而你恰好没有带在身上,就被视为违法,即使解释你只是出来买包烟,通行证忘在办公室的西装口袋里,也无济于事。整个制度就是要剥夺你的自我价值。黑人没有权利进入城区,能进城完全出于其主子的慈悲和恩惠。每天都必须出示通行证,否则就得加入蔚为壮观的戴上了手铐的违法者的长队,而警察则等着凑满足够的人然后把他们塞进一辆辆军车。这一切带来的日复一日的当众侮辱是难以言表的。这种军车叫做载人面包车或Kwela-Kwela(来自警察用科萨语向他们的俘虏叫喊的“上来,上来”)。堂堂正正的人被关进惯犯的囚室,第二天又被法庭上办案的出奇速度搞得大惑不解:每人两分钟,一种“载人传送带”式的正义。未及他们叫出“纳尔逊·曼德拉”的名字,这些人就已经被认定有罪,并判处了过重的罚金或监禁。这种违反人权的遭遇是几乎每一个黑人都曾经历过的。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曾陪伴做老师的父亲进城。当他也被毫不例外地拦住时,我的心里是多么为他难受。不过也有蹊跷的事。由于他受过教育,他有资格享受所谓的“豁免”,普通的通行证法对他不适用,他享受其他黑人没有的特权,即可以购买专供白人的酒而不必担心被捕。但为了让警察知道他享受豁免,就必须携带并出示他的高级文件—豁免证。因此,他也无法免遭被拦住去路、被喝令出示豁免证的当众侮辱。这让我感到恶心。

我们的许多邻居还遭受了更侮辱人的入户通行证检查。家是一个人的堡垒?根本没有这回事。警察专挑最能让人烦的凌晨时分闯进来,大叫大嚷着把人们轰下床,没有一点起码的礼貌:“Kom, Kom―maak oop, julle verdomde kaffers.”(快点儿打开!你们这些可恶的黑鬼!)衣不遮体的母亲惶恐地瑟缩着,孩子们发出尖叫,做父亲的则无力地站在那里,一点也没有男子气概,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丧尽尊严—好像他根本就不存在。在法律的眼里,他是无足轻重的,只有三等公民的最低权利。

降临到头上的常常不是什么大事、什么令人发指的恶行。不,那是一些日常的骚扰、琐屑的无礼行为和细碎的侮辱—尊严不总是被踩到脚下,也不总是被长筒皮靴践踏,尽管这样的情况也同时存在。比如陪父亲去商店时就经常碰到。父亲是个有教养、有尊严的人,但柜台后面的小丫头竟张口叫他:“嗨,小子!”她这样做仅仅因为她是白人。我的心为我的父亲死了许多次。他常常不得不强扮笑脸讨好没有家教的坏孩子。我知道他对此无能为力,即使到别的商店,也会遭到同样的对待。有时也有例外,但罕见得如炼狱中的冰雪。这种待遇贬低了我们的人民,深深地侵蚀了他们的自尊心。

我担任教长、后来担任大主教来到约翰内斯堡时,丽雅和我须经“批示”方可进入城区。我们必须到土著人事务专员办事处,在通行证上加盖适当的印章,以示在我就任教职期间允许我们住在约翰内斯堡。许多黑人必须排长队等待,而白人主子们要么在谈天、要么读报、要么饮茶。等他们终于屈尊办案时,也从不会以礼相待,而是吆三喝四,让本来已经晕头转向的乡下人更加无所适从。黑人官员的态度稍好一些。丽雅被允许作为我的配偶住在约翰内斯堡,她遭受的是双重歧视—作为黑人,还作为妇女。她甚至享受不到黑人男性的那点可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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