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启蒙运动与依法而治:孟德斯鸠(3)

混合政体益处如上。实践上,混合政府的缺点是,贵族——通常指富人而言——的手往往比较靠近这套制度里的权力把柄。他们透过他们自己的机构(元老院、贵族院)或透过独占行政职位,而直接掌握权力杠杆,或透过往往紧随财富俱至的强势而间接左右权力。正式的政治体制外面必须不时有些事情发生,以免由于混合体制中的君主与贵族这两部分过度伸张,人民对政治的贡献沦于毫无意义。在罗马,体制外必须不时发生之事是人民的暴动,在18世纪的英国则是“暴民王”(King Mob)的暂时统治。自从写作《波斯人信札》以来,孟德斯鸠就对英国的自由在动乱之后都能再度活力充沛感兴趣。暴民是一种半受容忍的第四阶级,国会的反对党如果认为国王的势力太过为所欲为,永远可以号召这个阶级,作为一种对反对党的非正式补充。英国暴民之于英国政治,犹罗马暴民之于罗马共和政治。

谈到这里,我们已明白孟德斯鸠认为英国人的自由是如何获得保全的:暴民不时起来运动,抑制了混合政府向寡头式暴政或暴政本身坠落的倾向。孟德斯鸠可能认为,在英国,或任何地方,完全的权力分立将会比较能维护自由,然而他实际上的想法是,英国人的自由之所以保全,是因为暴民发挥改正作用,确保英国混合政府中的国王、贵族与人民三方公平分享政权。有时候,人民透过他们(以非常有限的选举权)选出的平民院代表,并不足以保障他们的自由不受行政部门扩张之害,这时候,第四阶级,即暴民王,就会获许直接插手英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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