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水疱和我的行程路线(1)

这次长途跋涉之前,我训练时都是穿着舒适的磨旧了的鞋子,而且大多是在凉爽的天气下进行。我还没有充分准备好在夏天的高温下每天行走40 英里。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下,穿上新运动鞋并慢慢适应,显然是个错误。我出发时带了8 双鞋:4 双旧鞋,4 双新鞋,计划轮流替换着穿,以慢慢适应新鞋。

当我走到万宝路广场的时候,教堂午夜的钟声敲响了。我接过查尔斯手里的方向盘,这时他已经精疲力尽了。后来我才意识到,每天以每小时3.5英里的速度连续开13 个小时,对查尔斯来说也是一个巨大考验。我们驱车直奔假日酒店。尽管已经身心疲惫、体力透支,但查尔斯还是决定重整一下面包车。这对他来说有点困难,但我也帮不上忙。我脚上全是水疱,腿上的肌肉又紧又疼,腿筋也隐隐作痛。

“如果明天早上我还活着,我一定帮你处理这些事。”我对查尔斯说。当天的疲惫让我困惑不解。由于之前已经训练了很长时间,也很艰苦,所以我认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我料想到这次的行走没那么容易,但没想到第一天就累得筋疲力尽。6 个小时的睡眠远远不够。我的腿还是僵硬酸痛。疼痛的脚、肩膀和后背都在告诉我,之前的训练并不充分。我甚至穿不上袜子和鞋,只好让查尔斯帮我穿,就像一个父亲在早上给孩子穿衣准备上学一样。早上8 点30 分,气温接近32℃。我开始从万宝路走到哈德逊(Hudson)。

虽然我心理已经准备行走了,但身体并没有响应—双腿如同假肢,双肩下垂,犹如背负着阿特拉斯(希腊神话里的擎天神,被宙斯降罪来用双肩支撑苍天)背负的重量;我双脚严重擦伤,伤口火烧火燎得疼,里面像有燃烧的液体在流动。我尽力想着每次只走10 分钟—如果想到还有几十英里和十几个小时要走,我肯定会放弃。查尔斯似乎也持怀疑态度:“我也认为你做不到,你的脚糟透了。”也许他是对的。我体重298 磅,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下,我能感觉到身上每一处脂肪都在燃烧。于是我决定去掉随身携带的一些物品。

我首先扔下装有32 盎司(1 盎司约等于28.35 克)水的腰包和保护手背不被太阳灼伤的露指手套。我甚至把小手巾也抛进了车里。这些东西的重量加起来也不多,但每去掉一点儿都对我帮助很大。我感觉到了明显的变化,双腿一下子充满活力,也几乎没了疼痛,走起路来又充满弹力。查尔斯是个聪明的小伙子。我喜欢有人陪伴,但我们之间有时会有语言障碍。出发之前,我给他买了一些磁带,他一天13 个小时都在听,以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我希望他能进步,因为有人陪着说话感觉会很好。

他以前是助理护士,似乎比我还要了解我身体上的疾病。而且他观察力敏锐,不会让任何一处漏网——他很快就发现了我的糖尿病问题,并告诉我沉重而快速的步伐有可能使我中暑。在这样的高温下,路上开车经过的司机经常会注意到我的痛苦。一些司机会停下来给我送水、碳酸饮料、冰淇淋等零食。虽然我不需要这些食物,但是根本没办法拒绝这些陌生人的好意。脚上的水疱越来越严重。查尔斯在我那双旧运动鞋里割出4 个2 英寸(1英寸约等于2.54 厘米)长的裂缝,一只鞋上割两个——如果运动鞋制造商看到查尔斯这样,一定会不寒而栗的。

我的目标是一天40 英里,但实际上第二天我走了48 英里,那是因为路很曲折以及错误的计算。到下午4 点时,我还有17 英里要走。所以,我加快了步伐沿着110 号公路穿过梅休因(Methuen),进入劳伦斯(Lawrence),然后又返回梅休因。一位女士停下来打招呼,从车窗递给我一瓶冰得结了霜的佳得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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