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3岁那年,我父亲自杀了(2)

我们一家人在这个世界上很无助,父亲的亲戚排斥我们,把父亲的死怪罪在妈妈头上,我们只能默默承受。每天凌晨,我摸黑走1 英里去报社,早上4 点到达。在那儿,我把成捆要投递的报纸为报童准备好,让他们投遍韦斯特伍德(Westwood)的所有商店。此外,每天早上,我还要拉着我的小红玩具马车走上数英里,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挨家挨户地把报纸投到千万个家庭的信箱里。

当然,这份工作也给我带来了额外惊喜——报纸里经常夹有免费的面包优惠券,我会剪下一些来,拿去超市,兑换成面包,然后骄傲地拿给妈妈。妈妈会用面包做出各式各样的食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布丁面包、三明治,把面包切成细条早上蘸着碗里的牛奶和糖吃,把两条面包叠到一起当晚餐吃,把涂满黄油和肉桂的土司风味面包作为小吃。面包是我们的主食——而且经常是我们唯一的食物。

周一至周五早上,我在指定的线路上投完报纸后,还要不情愿地去上学。每天早上走完10 英里后,我头脑清醒、警觉灵敏,而我的大部分同学刚从被窝里爬出来,准备去学校。4 个小时的行走令我的大脑比大部分孩子都要亢奋。

父亲去世后,我的心一直笼罩在阴影之中,对学习一点提不起兴趣。老师经常重复一些我在小学就已经学过的东西。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上学不是强制性的,我就不会去学校了。事实上,父亲走了之后,由于缺少监督,我经常旷课。

学校根本不是我的兴趣所在,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挣钱、打棒球和到处走走。也许是因为父亲去世后,我和家人一直处在“求生”模式下,所以我无法预测未来,只能活在当下,得过且过。我几乎也没时间去学习和做作业。放学之后,我还有别的工作要做:我得快点赶到五金店或干洗店,在那里做清洁工或干粗活,一小时能挣50美分。我的工作包括掏出脏衣服口袋里的钢笔、铅笔、糖果和任何会损坏干洗机的东西。

当然,我也会掏出许多硬币,有时甚至是美元大钞。我的最高纪录是30 美元,在那个年代这已经算是巨款了。每次我都会把这些意外之财拿回家给妈妈,她看到后,眼里就会放出光芒,像看到了圣诞树一样。除了走路,我的另一个喜好是棒球,我对此很着魔。除了上学和打工,我一有时间就会去打棒球。我妈妈的一个远房亲戚皮特· 戴利是接球手,效力于波士顿红袜队。所以,我也成了接球手,梦想着能进红袜队,梦想着在芬威球场(Fenway Park)上,打中一个全垒打后,慢跑环绕所有垒包一周,向观众脱帽致意。我从来没想过别的职业。打棒球是我的梦想,我可以用力击打,可以快跑、运球、投球、接球,以及做其他任何动作。只有在这时,我才会自我感觉良好。我的偶像是泰德· 威廉斯(Ted Williams,1918 ~ 2002,美国职业棒球球员和经理),我总是穿他的9 号球衣。

棒球赋予我力量,它给了我目标。

20 世纪60 年代,随着美国侵入越南和深陷柏林危机,每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都面临着征召入伍去打仗的命运。我曾目睹了许多年轻的职业棒球球员应征入伍,例如泰德· 威廉斯,从此中断了他们的职业生涯。我可不想这样,所以我决定先为祖国服务,再成为一名职业棒球运动员。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