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帮我脱掉鞋和袜子后,他先用酒精清洁了我的脚,然后喷了冷却剂,最后开始寻找新的潜在问题。他发现了两个潜在的水疱,于是在每根脚趾上都绑了管状的脚趾绷带。换上了崭新的袜子和鞋,我又重新焕发了活力。已过中午,我还得走34 英里到万宝路(Marlboro),才能结束今天的行程。很显然,要完成今天的目标,我需要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很长一段时间。当我答应媒体上午10 点从科普利广场出发时,我就知道天黑之前走不完,但我要履行对媒体的承诺。
到达克利夫兰广场(Cleveland Circle)时,我已经走完了15 英里,还剩32 英里。将近下午2 点了,我感觉脚上又起了新的水疱。因为不适,我已经换了两次运动鞋,旅程刚开始就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又走了几个街区,经过波士顿学院,缓缓走下心碎山。对每位波士顿马拉松的运动员来说,这座山都是出了名的克星。心碎山在赛道上大约18 英里处,这些小山太陡峭了,以致于许多运动员都中途退赛,所以被取名为“心碎山”。
晚饭之前,我斜靠在车里的双人床上小憩。我打开电视,调到第4 新闻频道。电视上正在播放出发之前记者玛丽· 埃伦· 伯恩斯在舱口纪念音乐壳剧场对我的采访。查尔斯从来没见过自己上电视,这一刻,他笑容满面,或许是因为他迷恋上了那位金发碧眼的美丽女记者。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查尔斯检查我的双脚能否重新上路。它们已经面目全非,满是绷带和水疱的伤痕。我开始怀疑它们能否一天行走40 英里。天气太热,我之前训练的日子里没有这样的酷热。
查尔斯帮我挑破脚上的水疱,敷上抗生素膏,这至少使我暂时感觉好些了。我又开始行走,疼痛也随之回来,但我强忍着,并对自己说,坚持下去,一步一个脚印。我不能慢下来。
黑夜拉开了序幕。我筋疲力尽,累到骨头都酥软了,脚上的水疱起了一层又一层。但不管怎样,我还是逼着自己上了另一座陡峭的山峰,它就在那儿—3 英尺(1 英尺约等于0.305 米)宽的马拉松黄色条纹起跑线横在路上。我到了!我的反向马拉松就在此结束!我俯下身来,手掌撑在条纹上,亲吻起跑线,用尽全力大喊:
“我做到了!”
我们都笑了。查尔斯把车停了下来,我爬到车里休息。
“你怎么了?”他问。
此时我的情绪又占据了上风,五味陈杂的感觉只有自知。“我通过起跑线了,”我告诉他,“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没法解释,也不确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走完心碎山已让我精疲力尽,但还要走完最后8 英里才能到万宝路。继续走之前,我需要先休息一下。躺在这寂静的夜晚,我甚至能听见两万双运动鞋拍打赛道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