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有这些思想在当代公共哲学中仍充满活力,但是在今人看来,阿克顿或许是个很老派的人物。其实不仅我们,即使在一百多年前他的同代人眼里,也难免会让人产生这样的想法。他的贵族身份,他坚持让自己的天主教信仰与自由主义并行不悖的努力,他的普世主义情怀和保守立场,与此后百多年来精神生活的大气候格格不入。当年哈耶克创立“朝圣山学会”之初,曾建议用阿克顿和托克维尔的名字来为学会命名,就几乎让到会的美国人拂袖而去。美国的自由主义者不乐于把阿克顿引为同道,并非没有他们的道理。大概他们对阿克顿曾为美国宪政做过的出色辩护并不领情,倒是忘不了他不但有美国文化所讨厌的贵族身份,而且还给南方坚信联邦制的蓄奴分子说过好话——这也是一个从正确的理由推导出来的错误结论,因为他总是固执地认为,在维护自由宪政上,权力的平衡比权利的平等更重要。
其实,从阿克顿经常受人冷落的思想遭际中,我们看到的还是政治世界为价值排序这个几乎无终极解的难题。一时一地的问题,决定着一个社会在选择价值上的优先顺序。自由,平等,民主,法治,民族独立,公共精神,私人空间等等,如果撇开时间因素不谈,无一不是极可取的价值,但它们又是只能在历史中,在具体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中才能被人类选择,从而得到真实生命形态的价值。阿克顿所做出的选择,是自由和信仰无条件地高于其他价值,并且认为能够保证其安全的,只有建立在权力制衡原则上的宪政制度。我们可以把这看作只是他本人的信念,甚至是一个历史学家一厢情愿的反历史的偏见,不少人也会因此而批评他在平等、民主和人权方面的思想缺失。可是我们也没有理由忽视他教给我们的智慧:无论什么样的统治,只要存在不受限制的权力,都有走向腐败的倾向。他为此提供的一个重要理由,便是绝对权力有可能“败坏良知,麻木心灵,使它失去对环境的理解力”。和阿克顿给人留下的史以载道的印象相反,他这些反复强调权力制衡的观点,说到底并非单纯来自他的信仰或理念,而是一种以信仰为根基的经验主义,或曰史家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