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爸爸是合适我的对象,而且我爱他。我不会只因为你外婆和舅舅毫无道理的反对就放弃,我要捍卫自己的爱情,我很高兴自己这么做,选择自己所要的。”每当提及此事,妈妈都会很骄傲地说。
妈妈还强调说:“你要记得,婚姻是基于相爱,而不是只求顺利方便;是建立伴侣的关系,而不是像有些婚姻,只是为了占有。”
不单妈妈是为爱与父母抗争,其实爸爸也是一样。
1930 年,爸爸得到政府的奖学金赴英国牛津大学念国际关系专业;一年之后,他又拿到奖学金,可以选择到日内瓦或斯坦福大学研究所继续攻读国际关系专业。偏偏在这个时候,爸爸收到家里的消息,祖母患了重病,非常想念他,于是他只好收拾行李在次年回国,而祖母因为爸爸的归来,身体竟然奇迹般地康复了。她帮爸爸安排了一桩婚姻,对方是爸爸几乎不认识的女子,更谈不上爱。爸爸坚决反对这项安排,直到祖母再度病倒,为了不做一个不孝的儿子,这一次爸爸没得选择只能答应。
在朋友的陪同下,爸爸回到老家完成了婚礼,三天之后便离家,自此再也没有回到新娘的身边。后来爸爸离婚了,他安排前妻就读护理学校,使她可以有一技之长赖以为生。和妈妈一样,爸爸坚信婚姻里没有爱就不会幸福,而最终他娶了自己所爱的妈妈,一起拥有美好的生活。
“除了爱以外,”妈妈说,“能力、诚恳、善良等个人特质才是最关键的因素,而不是财富。”
选择和爸爸结婚是妈妈实践自己信念的最好见证。爸爸没有钱,可是所拥有的才华让妈妈仰慕,并且认为比金钱更重要。爸爸有能力、正直,具有理想和远见,妈妈爱上的是这些特质。当然,爸爸非常英俊,我想这点还是帮上了忙。
妈妈在认识爸爸之前也有一段感情 ,处理那段感情时,妈妈也秉持着同样的信念。
在念大学的时候,妈妈曾经和一位叫做亚伯特的同学有过交往,亚伯特来自一个富有的家庭,在毕业之前他们两人已经论及婚嫁。
亚伯特的妈妈托人捎来信息,希望两人可以早一点成婚,最好是在大学毕业以前,并强调日后家计所有支出可以由他们家来负担,甚至公开表示:“是否大学毕业并不重要,也没什么价值,尤其是对林来说。女孩子读大学不过是为了找更好的对象而已。”
妈妈很生气,对亚伯特妈妈的态度无法接受也十分不齿,而这也代表了他们家的态度。从这件事上,她了解到这个家庭并不尊重女性;而只在乎钱财的家庭绝对不适合她,因此她断然与亚伯特分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