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体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谓“歌谣文理,与世推移”。叙事文学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结合,使得小说的地位在诗歌之上。本来文学的头排交椅是诗歌,在文学传统中是诗歌为王,但是诗歌的衰落和小说的崛起改变了这个次序。小说地位的提高,既与市场的销量有关,也跟小说的信息容量和对小说的社会学批评有关,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等等,不过在此前,必然有观念的变化作为铺垫。
二
网络文学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的文学体制。网络是电子技术发展的产物,所以网络文学的显现有外在性,即它不是从原有文学规律中延伸出来的。
电子网络,作为一种技术,原本与文学体制无关,但是文学体制要管辖电子网络上的文本,一些文学网站有小说、诗歌、散文和评论区的设置,这就是一种规范,所以有人提出“文学上网”这个说法来质疑网络文学,即纸媒的文学文本粘贴在网上,是否就算是网络文学?这一讨论难有明确的结果,难点在于对“网络文学”这一写作行为设置硬性的标准,这是比较难界定或者说无法确定的,因为这里没有其他硬性的界限,只有网络和非网络作为绝对界限。幸好也有反规范的,比如文学网站肯定会设立自由发言区(讨论区和灌水区),后一种设置显然打破了传统的文学体制,特别是灌水区,真正做到了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并且涌现了大量无名氏的创作,这些创作有两大特点:一、短小精练;二、经过民间的(网络间的)许多次传播,并在传播中日益完善,某种意义上像两千多年前的《诗经》。《诗经》创作的年代是文学体制尚未建立的年代,所以是十分自由的创作,还因为是口耳相传,所以韵律特别重要,反复起兴也特别重要,它原本不是书面创作规范,后来就成为规范了。网络文学的短小精悍回归到自由的状态,又没有合辙押韵的要求,所以更加有生气和活力。
网络上即兴的、化名的或经过反复转贴的无名氏的创作打破了传统的文学体制。首先,大量的写作者不是文学精英,写作不是他们的职业,在没有成为网络写手之前,也并非是擅长写作或以写作谋生的人。其次,许多作品不是以虚构和非虚构来加以划分的,也没有必要一定将叙述者和作者看成不同的对象,当然也就没有了文学、新闻和历史、哲学的区分,没有了现实和想象的区分,没有了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的区分。接下来,篇幅也不是以长为优先(考虑到今天长篇小说的地位,一种说法是比功力只有看长篇),自然而然,修辞手段也发生了变化,如同音借代、谐音、外语中用等等在网络文本中用得频繁、花哨、出人意料又有效果。这也提出一个问题,即可否将这种现象作为口语性或电子语言的修辞来研究,并将电子语言、口语修辞和书面语修辞加以区分?
应该说,规范修辞手段是当今文学体制的最最重要的支柱,特别是在新批评阶段,文学精英们对文学的修辞规范作了专门的深入的论述,如“反讽”(见布鲁克斯:《反讽——一种结构原则》)、“张力”(见艾伦退特:《论诗的张力》)、“象征和隐喻”(见维姆萨特的同名论文)等等,均有极其细密的,甚至十分烦琐的阐释。并且随着文学研究的深入,有关修辞的研究日益引起重视,文学精英们、众多的批评家们试图在文学文本中发现那些“内在而又超越句子单位的语法结构”,并作出准确的描写和分类。①
这些规范到了网络文学阶段从各个方面被打破,没有受过规训的年轻写作者不考虑修辞的规范性,只要有表达的欲望即可。有表达欲望就会产生表达的内容,相对于强烈的表达欲望来说,修辞,小道矣!真所谓“气盛则声之高下、言之长短皆宜”。有欲望就有内容,有内容就有一定的阅读吸引力,强烈的表达欲望还会生发出奇思妙想,修辞似乎是功到自然成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