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促成的新商机(13)

经常可以看到授权问题被归为云服务商与软件厂商之间的议题,其实不然。授权的问题其实应该是云服务商与使用者在经济与合法性上重点的议题。

不过,正确的授权在云环境中并不是都这么简单,因为大部分还是需要考虑既有授权协议的适用性。令人惊讶的是,某些知名软件厂商的授权模式很明显蓓后于目前的云发展。 因此需要做出决策,未决定是否要求厂商的特定软件产品有根据"云适用"( Cloud-ready )特性的授权模式研发而成。

也因为这个原因,越来越多开放源代码( Open Source )产品变成被考虑的替代方案。

特别是在 IaaS 的服务模式下,用户必须在授权部分考虑更多细节。 对云服务商来说,IaaS 在授权方面的问题会最少,因为他们只要负责自己提供的服务组件产品线就可以了。这就是典型的基础设施相关软件(如虚拟层,Virtualisation Layer),可以在一个虚拟的数据中心提供计算机运算与存储的能力。 通常高阶软件的授权会由云用户自行负责。服务商因为对于用户的软件不熟悉,就会尽量避免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虽说虚拟化的技术是云基础设施服务的基础,但很多标准软件提供商提出的授权模式还是没有充分考虑这个方面。 在很多情况之下,软件产品常常是依据实际部署的基础设施来授权,但其实云用户不可能对基础设施的细节熟悉。

因为 IaaS 服务的用户需要对他们自己在虚拟数据中心部署的软件产品做授权,他们也必须一一理清到底现有的授权协议允许的实际授权数量是多少。但软件提供商对于要公开其在虚拟环境的授权模式非常排斥。德国联邦信息通信技术及新媒体产业协会 BitKom 早在 2009 年在其指引中就建议,当发生授权争议时,云应用程序可采用开放源代码。

举例来说,可以参考 SAP 的 ERP 使用甲骨文 (Oracle) 数据库的情况。身为云用户,如果想要操作构建在 IaaS 服务商虚拟数据中心的 SAP 的 ERP系统,就会在数据库厂商常见的授权模式下遇到很奇怪的情况,因为他们是根据中央处理器的能力 (CPU 数或者处理器核心数) 。所以,如果非常严格地解释授权协议,则云用户就要评估云服务商的所在地,所有可能会用到的处理器数量作为数据库授权数量。 而若服务商的多人共享资源池非常大,就会导致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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