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记》:那些遥远陌生的痛苦

要不是因为读了《秧歌》和《赤地之恋》,我也不会找张爱玲的这本《异乡记》来读。

因为这本书只是她的一个笔记,一部残稿,总共三万多字。除了张爱玲迷和文学史研究者外,我认为其他人不必非要读这本书。

虽然我觉得她写得不错,特别是《秧歌》,是进得了当代文学史的作品,但我算不得张迷。我读《异乡记》的初衷,就是因为《秧歌》,想知道她那些深切的同情与感受是从哪里来的。

《异乡记》记叙的是张爱玲的一段伤心旅程,写得不完整,只有开始的出发,中间的周转,后面就残了,没了,你能想象,后面空白的是她都不忍记录的东西。

在她的小说《秧歌》出版后,有人攻击她没去过农村,写的农村都是编造的,她也不辩白,不肯说出她有过这一趟旅行。若不是在她身后,宋淇夫妇处理她的全部作品,这半部残稿也未必能够与读者见面。

这本就是她不愿提起的事情,她倒宁愿没有这些事情,哪怕别人不承认《秧歌》的优秀。

《异乡记》用第一人称,化名“沈太太”,长途旅行,去异乡看望亲密爱人。但时值乱世,出门格外艰辛,她从上海出发,像难民一般,辗转数月,只为看一下某人。从初冬走至元宵节,离目的地还遥远,稿子就断掉了,最后只有四个字——“他们这种”,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

其实现在的读者知道张与胡的恩怨,大约能对得上他们的那些事件,知道有一次她去乡下看他,却看到他已经跟另外的女人一起生活了。

不说这些私生活,《异乡记》倒是能替张爱玲证实她对乡村生活的了解。

记得《秧歌》里,张爱玲对一些细节把握得非常准确生动,阅读的过程中,那些鲜活的东西不停地跃入读者的心底。

比如写乡村夫妻的安宁小日子,写男人如何在院中编箩筐,所有路过的人都会一言不发,一脚踩住筐底,两手抓住筐沿,使劲一提,试试是否牢实。这个细节,我在《异乡记》中就看到了最初的记录,原来真是来自张爱玲对乡间生活的观察。

又比如她写农村人对猪的看重,写杀猪的场面。《秧歌》里写这杀猪写得浓墨重彩,场面热烈又血腥。若不是亲眼见过,很难想象出那些细节。在《异乡记》里,也找到了她的原始记录。

不仅是这些生活细节,在《异乡记》里,还读得到张爱玲对朴实陌生的异乡人的同情,她在这趟旅途中,认识了那些普通的、值得尊敬的、辛劳的人。几年后,农村的变化,这些陌生人遭遇的悲剧,促成了她后来的杰作《秧歌》。

这就是优秀作家的本事,对生活精准的捕捉,对自己的痛苦深刻观察,对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让一切经历都不白费。哪怕遇人不淑,命运坎坷,作家终能以苦难为资源,像女娲用泥和水造人,成为自己作品的造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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