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超音速青年·第一节(3)

演完之后,我就到舞台下面喝酒去了。大家酒杯碰着酒杯,喝得满脸通红、唾沫横飞、歇斯底里。肉松是最先喝大的,他捧着酒瓶坐在地上,用手捂着脸,酒气熏天地喊了起来:“我们需要热血!我们需要热血!”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我在结账的时候发现我的钱包不见了,这真是一件倒霉的事。钱包里虽然没多少钱,但是夹着一张我初恋女友的照片,这个可比钱重要多了,照片是爱情的纪念,纪念可是无价的。

没一会儿工夫,另一个乐队的主唱找到了我。

“ 喂!小彭,你是不是丢了钱包啊?”

“是啊!我正到处找呢,你看见了吗?”

“刚才有个女孩捡到了一个,在门口问我来着,你赶紧去门口问问吧。”

“好!我现在就去。谢谢哥们儿,回头我请你喝酒啊!”

我小跑着来到酒吧门口,演出快结束了,三三两两的青年小伙拿着酒瓶子在那蹲着喝。我在四周转了一圈,可是并没有看见几个女孩。我随手点了一根烟,蹲在台阶上一口一口地吸着。

就在我郁闷至极的时候,一个酷酷的女孩突然走到了我面前。她涂着黑紫色的眼影,穿着斜拉的朋克皮衣,紧腿的Cheap Monday铅笔裤,酒红色的Dr.martens皮靴,脖子上还戴着一串骷髅图案的铆钉项链,就像是从朋克杂志里跑出来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暗黑系哥特美学?

我缓缓站起身,丢掉手里的烟,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女孩。这姑娘个子挺高的,目测足有一米七五吧。她的皮肤白净而光滑,有着依稀可见的细软茸毛,嘴角长着一颗小痣,鼻尖处还有几颗暗淡的雀斑。

“你叫彭锦?”女孩突然先开口和我说话。

“对啊,刚才是你捡到了一个钱包吗?”我轻声问她。

“是啊,我正想找你呢。”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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