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烂的星火之战(二)(3)

这日子真是苍白无趣,和我心中的浪漫主义梦想大相径庭,压根儿不是我所期待的驻远东海军陆战队该有的模样。连队第一中士弗莱德·瓦格纳(Fred Wagoner)让我第一次尝到军队里的刻板。他体格魁梧,短短的白灰色头发,戴一副钢制边框眼镜,看着像位威严的老祖父。和绝大多数上级中士一样,瓦格纳对军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那一套亦步亦趋。去连队报到那天,我在评估表格上签好名字,然后把表留在他办公桌上,接着便要和李·皮特森(Lee Peterson)上尉一起去参加新人介绍会。我刚要走出办公室,瓦格纳便把我叫住,他那副眼镜耷拉在鼻梁上,那双眼睛被镜片放大了,凶巴巴的。他用粗壮的手指把表格推回来,哼声说道:“卡普托先生,你签名用的是蓝墨水。”我回答说,没错,我的圆珠笔是蓝色。他阴阳怪气地质问:“见鬼,先生,匡蒂科没教你吗?”接着一只手推过来新的空白表格,另一只手把他的笔递给我,“先生,要用黑色笔。海军陆战队规定,书写只能用黑色笔。”

我问:“先生,这有区别吗?”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又爱又恨起来,好像在教育一个白痴小娃:“请吧,先生。用我的笔,黑色笔。中尉,这是规矩,要说我有什么经验,那便是你斗不过规矩。”

这便是我刚到国外生活,了解规矩,用黑色笔填表格,和其他排长一起在连队办公室里喝咖啡。好莱坞和约翰·韦恩描绘的轰轰烈烈越发遥远。我无所事事,很快就和其他人那样不安分了。事实上,我更加焦躁不安。营地里循环反复、寡淡如水的琐事让我烦躁难耐,因为我渴望——甚至可以说处心积虑——有个机会能证明自己。

我在1-3部队的位置是我焦虑不安的原因。我不仅是这里最年轻的军官,也是处境尴尬的局外人,不招人待见,可又不能弃之不理。1-3部队是支“移位型”队伍,海军陆战队的部分意图是以此实现队伍循环,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之间稳定其太平洋军力的高效性和团队性。这类队伍的核心力量是老练的军官和军士——诸如坎贝尔中士这样的人。军衔都落在那群一起行军打仗的军人头上,初级军官则和同年刚从匡蒂科毕业的中尉住在一起。海军陆战队按照相似性熟悉度来指派移位部队;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待在那支部队以便完成服役期,大约三年左右。一半时间是在加州彭德尔顿军营(Camp Pendleton)第一分队接受训练,接着便和第三分队驻扎远东地区,在冲绳待13个月。因为他们形影不离,同甘共苦,战友情谊之深可想而知。就像人体内细胞的紧密相连,每一位兵,每一个组,每一个排,每一个连都唇齿相依,成了一个有自我生命和思想的整体,构成了一支战队部队。

这就是1-3部队的情况。单个人的身份已经彻底融合成集体身份。他们是集体,集体是他们,在他们看来,这支营队是部队中的翘楚,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门户之见、派系思想几乎随处可见。自一开始我便察觉,所以每每想到自己是个局外人就感到痛苦焦灼。在这个集体中,我就像是某个精英俱乐部的客人——虽不至于遭人排挤,可也不是其中一员。

我的“母部队”是司令部总部,我被总部安排到1-3部队服役90天,依照上级指示,我必须在营地里完成指挥工作,以作为我的军队专业特长(简称MOS)。换言之,我不过是营地的附属品,而非其中一分子。90天之后,我可能会被调回到总部,干些枯燥乏味的文职工作。不过我收到消息,如果营地想用我,那这种命运就可能延迟,甚至彻底转变。反过来,这取决于我展示的实力,是否能够赢得这支队伍以及同级军官的尊重。两者都不容易。查理连(Charley Company)的其他排长——格伦·莱蒙(Glen Lemmon)、布鲁斯·泰斯特(Bruce Tester)和墨菲·迈克洛伊(Murph McCloy)——之前都在不同地方干过一两年,只有我毫无经验。和他们相比,我就是一窍不通的门外汉,连最基本的知识都一无所知。当着他那班军队办事员,一等中士就让我无地自容:“蓝色笔!他们就没教会你些别的?”大家给我这个没有实战经验的二等中尉起了个朗朗上口的绰号——“光脚愣头青”。

营地里谣言四起,说是要派兵到越南。据说早在月初就有所行动,三角连(Delta Company)被派到岘港,为驻扎当地的美国军营提供内部保障。大家没有动心,而且据官方说辞,行动只是暂时性的。然而小道消息却传,剩余的1-3部队即将派驻越南。一周又一周过去了,毫无动静,我也心灰意冷了。

二月,连队被派到北部军训区(Northern Training Area),那里树林茂盛,地处山地,主要是训练反游击技能。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实地考验。我急于求胜,唯恐行错一步,然而在开始阶段,我的表现却不甚满意。我举棋不定,自信不足,士兵们经常错误理解我给出的命令。在冲绳密林里领兵远远要比在匡蒂科树林里难得多,相形之下,后者环境简直就是公园。我好几次差点迷路,无疑验证了部队里的那句老话——世上最危险的人就是手拿地图和指南针的二等中尉。我们研究“袭击”一个模拟游击队军营的战术时,最丢人的事终于发生了。整支队伍正严阵以待准备进攻时,坎贝尔点起一盏油灯,理由就是他想抽烟。见他这么做,我心想应该无碍,于是也点了一支烟。还没等我吸完第一支烟,一位怒气冲冲的教官便从竹林里跳出来。

他大骂:“搞什么鬼?战局还没定数。没我允许,不许点灯。你要是在越南战场干这事,敌人就会朝你开火,你们肯定全军覆没。把你嘴里叼的鬼东西扔了。你该立个榜样。”

当着众人的面,我被痛骂了一顿。上头觉得还不够,那天晚些时候,连队的行政军官乔·费利(Joe Feeley)还对我批评教育。教官把这次事故上报给皮特森,费利告诉我,皮特森念在我还是新手,愿意网开一面。不过哪天重蹈覆辙,上头绝对要质疑我的能力。“中尉,至于你们队里那位中士,那小子缺根筋,你最好让他知道谁说了算,不然下次他还会给你惹麻烦。”受了二十顿骂,我回到队伍,想起以前读过的一本战争小说里的句子:“上帝啊,命令至上。”上帝啊,什么都大不过命令,我开始怀疑自己究竟会不会发号施令。我暗自咬牙,绝不能有第二次,于是年轻的我学会了严词厉色指挥队伍,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队的表现虽然谈不上卓尔不群,但好歹也算是可圈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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