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辩证法(6)

回过头来再说,中国文明中究竟有没有通过经营债务以积累资本的趋向呢?有没有向“虚无”、“未知”投资的趋向呢?也有,那就是佛教。哈佛大学教授杨联在他的名著《佛教寺庙与中国历史上的四种募钱制度》中指出:典当、拍卖、借贷、奖券这四种制度都是佛教寺院的发明。陈寅恪也指出,佛教僧侣乃中古中国社会一大贵族商人集团,但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公元511 年和公元713 年,唐朝和周朝朝廷两次展开大规模的灭佛行动,这实在可以看作以国家的力量消灭资本主义经营趋势和萌芽之举措。

按说,杨联先生还是北大的校友,他1933 年同时考入了清华经济系和北大中文系,从家长愿,方才就读于清华经济系。但那个时候,陶希圣先生正在北大讲经济史,所以吸引了很多像杨联这样的学子来北大听课。当然,这是题外话。

中国文明的主干不是佛家,而是儒家,它是小农经济、小生产在思想和政治上的反映。这些思想从汉代的董仲舒就很明显了,所谓天人合一,是说地里的收成是老天爷的恩赐,世界上没有比土地更宝贵的财富了。因此经商不是根本,“盐铁专卖”更是歪门邪道,政府的任务是必须限制土地兼并、维持小农经济,这是因为老百姓有地种就有饭吃,政府也就有租庸调税收之保障。所以,从曹操的屯田、北魏的均田到唐代的均田,这样逐步建立起一个立足均田和小农所有制的帝国制度。而这个制度的优势当然就是它非常稳定,只要不发生大灾荒(而同时政府救援又不利)、不出现大兼并,那么它就是稳定的。而它的不足之处就是它过于谨慎而实际,缺乏向未来投资和迈进的动力,土地过于狭窄零散,缺乏把分散的小生产集中起来的手段,缺乏“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机制。从经济上说,特别是缺乏信用制度这个机制、这个手段,所以历代就不得不奉行消极的财政政策。

今天,最值得研究的是伊斯兰文明。

罗马帝国衰败后的8 个世纪,这在欧洲被称为是“黑暗时代”,但它却正是伊斯兰文明的黄金时代。大家知道,穆斯林公认的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本人就是个商人,而随着商人阶层渐次皈依了伊斯兰教,商人这个唯利是图的阶级的形象,在伊斯兰世界完全改变了。伊斯兰商人根据伊斯兰法律经商,这是因为他们是教徒型的商人,而不是我们这里的“土豪”。正是根据伊斯兰法律,他们方才提出了市场只服从“安拉的意志”,政府不得干涉市场的主张,而且伊斯兰商人还进一步提出了价格是由先知安拉“看不见的手”决定的学说,而这些主张后来都成为西方古典经济学的基本教义。

在伊斯兰世界,信仰是与贸易站在一起的,从这种独特的传统出发,伊斯兰世界方才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巨大的信用网络,伊斯兰教的传播与伊斯兰贸易网络、信用网络的扩展自然是同步的。这个网络遍及中亚、北非,特别是印度洋周边地区,在中世纪,印度洋几乎成为伊斯兰的湖泊,在唐代,中国与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海上贸易网络就是由伊斯兰商人开拓、经营的,唐宪宗时期的宰相贾耽在《古今郡国县道四夷志》中详细记述了从大唐到西海(即地中海)的海上贸易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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