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国家和社会(1)

公元前8世纪,统治中国的王侯是世袭贵族,周王支系的子孙。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力不容置疑,尽管他们各自的野心经常导致彼此间的外交和军事冲突。服务于王侯的高级官吏——卿、大夫也是世袭贵胄,等级较低的为士。在此期间,大夫和士的兴起改变了周代社会和政治结构。地方贵族的宅邸被卿相废除,士也获得了权力,这一过程延续至战国时期。当时的思想家观察、批判并经常反对进行中的社会变革,他们的许多著作关注如何抚平动荡时局。天子和权贵间的联系变得名存实亡,但社会新兴阶层促进了仪式化社会互动的实践和物质展现。中下层精英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的提升加强了他们的经济基础,与之相伴的是各种服务于精英阶层的手工生产的增长。

精英(elite)阶层在社会中仅占很小比例。有人估计公元前3世纪战国七雄的人口至多五六千万,而其中可以算得上“精英”的不及百分之一。作为精英意味着生为贵族世系:周王室及其支系,或早期周王时的其他古老贵族世系。但随着社会变化,越来越多的精英成员实际上是在时代变革中提升了自身地位的士大夫的后代,标准仍依据出身、祖先的血统和功绩。成为精英还意味着在城市居住,无论城市大小,是一种脱离了乡村和农业劳作的生活方式,有着往复的日常事务和世俗欢愉。精英身份带来一系列物质反映,从服饰、家居到餐饮、娱乐,都成为地位的标识,因而被谨慎规约。作为精英也承担社会和礼仪义务:对男子而言,在家为长,在国为武士、朝廷官吏或贵族幕僚。精英需要掌握书写技能,他们的作品构成了古代文献遗产的大部分。

周代城市

东周六百年间,诸侯国的数量急剧减少,最初的一百多个诸侯国至公元前3世纪只剩7个强国。在此期间,中国北方建立起许多城市,分为三个等级。最上是国都,王侯和祖庙的所在地,当时主要的城市中心。其中几个,如齐国的临淄,人口众多(估计约为28万)。国都中有内城的王室宫殿、庞大的市场和作坊。其次是都邑,服务于诸侯的次级贵族的治所,也有祖庙。再次为邑,有聚集的房屋、小规模的市场活动和手工生产。东周考古集中于几十座保存最好的国都,而都邑和邑很少发现。

多数东周城市坐落于平坦的地势上,有充足的水源,如附近的河流,能填充城壕,提供饮用水。城墙常南北向构成较规则的四边形,许多城市通过加筑外城实现扩展。城门控制出入,也决定了城内主干道的路径。城内是居住区和作坊区,尽管城外也有居民。王侯的宫殿一般有自己的城墙,与城内其他区域分离,用作宫室建筑地基的大面积坚硬夯土台地经常存留下来。到战国时期,大城市已成为防御坚固的要塞,能够容纳、保护其居民和财富免于战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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