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商业银行与互联网机构“开始尝试一些不拘一格的合作,最典型就是平安、腾讯、阿里巴巴等合资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这是一个不开营业厅、只在互联网上卖保险的公司”。
这标示着商业银行与创新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从居高临下转变为合作探险,但合作能走多远还存在不少未知数。
模仿:银行做电商
2012年,部分商业银行开始推有别于信用卡商城的全流程电商平台,例如建行的“善融商务”、交行的“交博会”、华夏银行的“华夏龙网”。善融商务是依托专业化金融服务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运营模式与天猫、阿里巴巴非常相似,即“建行不做自营,而是提供B2B和B2C平台,形成交易环境,银行在这个环境下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从支付结算、托管、担保和融资服务,赚贷款利息和手续费”。招商银行的一网通网上商城利用自身在信用卡领域的优势,积极开展与其他大型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合作,例如神州数码、联想北京公司、明基电通苏州公司。招商银行只负责销售,配送等相关环节全权交由商户处理。
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均仿效电商的中小微金融,开始建设自己的网上金融超市。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旗舰店也开到了天猫上。北京农商银行仿效电商经营特点,开出了实体的金融便利店。
银行做电商有几个基本意图。一是抓客户数据源。银行普遍认识到,数据是未来银行的主战场。通过为客户提供非金融产品和服务,将之前被电商屏蔽了的客户消费行为数据重新纳入掌握之中。二是建闭环资金流。发挥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和资金能力,“让自己的客户在自己的平台上完成电子商务交易”,使银行资金在自身电商平台上完成自循环并形成金融服务收益。银行电商并不在商品买卖中介环节营利。三是增加客户黏性。相比之前银行为高级客户提供的看病、付费、就学、娱乐等各种增加客户黏性的小手段,电子商务更接近“全生活”服务。四是争取中小微客户。创新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相当一部分本来就是银行的中小微客户。银行做电商,可巩固客户资源,弥补网点、柜台服务的不足,可能把这部分已经习惯于支付宝之类服务的客户争取回来。
银行做电商初始有点儿笨拙。但相对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可以吸储,资金成本优势明显;银行的客户资源更广,客户的购买能力和投资能力更强。因此银行也卖商品,看上去应该是一个必胜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