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露天市场与办公楼(11)

罗马式和平

中央集权制国家在历史上并非新事物。事实上,在古埃及就存在过非常类似的体制。但是,那是历史上的一个孤立事件,而且它并未存在很长时间:在来自小亚细亚猖狂、野蛮的侵略者的猛烈战车的(简直是一个撒手锏)进攻下,埃及的高压政治开始瓦解。

古埃及王朝并不是以帝国的方式治理国家,而是采取集权制统治,这两者是相当不同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它会产生不同类型的变化。集权制国家依赖于中央集权官僚制度,而帝国,如罗马帝国和奥斯曼王朝,则更依赖于当地的精英,事实上帝国允许城邦的繁荣发展并保留一定的有效自治权—对和平更有利的是,这些自治是商业自治,而不是军事自治。在现实中,奥斯曼帝国为这些属国做的一件好事是,避免它们彼此交战,这就消除了军事竞赛的诱惑,促使它们繁荣兴旺;无论这个系统表面上看是何等不公平,但它毕竟让当地人更关注商业而不是战争。也就是说,这防止了它们自相残杀。戴维·休谟在《英格兰史》中就主张国家要小,因为大国更容易受到战争的诱惑。

显然,无论是罗马还是奥斯曼帝国允许当地自治,并非因为它们喜欢别人享有自由;它们这样做是为了便利。帝国的运作方式(主管某些事务)与半独立的区域自治(可以处理自己的事务)的结合,要比强行推行统一主权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更具稳定性。

但有些国家虽然也实行中央集权制,比如古代埃及和中国,但在实践中它们与罗马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的治理方式差别不大,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供养文士集中了智慧,通过文官制度垄断了知识。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会记得那些没有互联网、没有电子监控税单的年代。在电报、火车和后来的电话构成的现代通信网络建立之前,国家不得不依靠信使提供服务。因此,当地的统治者往往要负责大量事务,虽然他未必有相对应的官衔。建立中央政府的国家在经济体中一直只占5%的比例,直到近代,而如今,欧洲的这一比例已经升至原来的差不多10倍。此外,当时的政府被战争充分分散了注意力,因而不得不将经济事务留给商人。

有战争或没有战争

让我们来看看在集权制国家—德国和意大利建立(这被称为“重新统一”,就好像这些国家在过去的岁月中也曾形成过一个明确的整体)之前的欧洲。在这些浪漫的实体创建之前,欧洲大陆上的国家如细胞一样分裂繁衍、形态不定,大小城邦混战不止、分分合合。比如,历史上热那亚和威尼斯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争夺地中海东部和南部地区,就像两个妓女为抢夺人行道上的地盘撕扯。城邦混战也有好处:小国很难应付一个以上的敌人,因此战争促使各国忽敌忽友。城邦之间时常出现关系紧张的局面,但是不会酿成重大后果,就像英伦三岛的雨:淅淅沥沥,连绵不断,偶尔发洪水也从未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远比长期干旱后遭遇强降雨的气候容易应对。换言之,这就是平均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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