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官员的惩罚(11)

与“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中的涉案犯罪集团相比,陈希同或陈良宇所领导的腐败集团简直是小巫见大巫。1999 年秋,来自北京等地的数百名调查人员齐聚厦门。当时,据报道,1996~1999 年,赖昌星领导的走私团伙走私了总价值高达530 亿元(约合64 亿美元)的物资,包括成品油、食用油、香烟、汽车、电子产品、药品以及其他物资。在此过程中,他们设法逃避了300 亿元(约合36 亿美元)的关税。赖昌星的走私活动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恰恰相反,在20 世纪90 年代中期,由于关税非常高,很多商品在中国国内的价格较高,而在国外的价格较低,存在很大的差价,导致走私活动很普遍。但赖昌星的走私活动可谓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他和他的犯罪团伙并不是利用渔船的舱底走私几箱香烟,也不是利用海运集装箱走私几辆汽车,而是不停地用油轮走私石油,用集装箱货船走私其他物资,而且通常是通过国有贸易公司和运输公司来运输、储藏和分销这些物资。这个走私团伙也不是偷偷摸摸地行事,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地将走私物资运到厦门港。

因为其走私规模巨大,显然无法掩盖,所以赖昌星就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保护伞”,其中包括市级、省级以及中央级的官员。他建立了一家集俱乐部、宾馆、按摩、色情服务为一体的“红楼”,并利用远华集团为其走私活动作掩护,拉拢了厦门市的高级党政干部、厦门海关的领导、当地公安局、税务局官员以及大型国企和银行的管理人员。他的关系网还包括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的李纪周、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常务副部长的姬胜德。总的来看,赖昌星的走私活动至少涉及600 人,其中有360 名官员不仅为赖昌星提供保护,准许他走私的物资在厦门港自由通关,还帮助赖昌星在福建当地的地下钱庄洗钱。在这些地下钱庄里,赖昌星通过走私获得的非法所得被兑换成了硬通货,然后被转移到了香港,用来购买不动产,或者作为外来投资输送回中国内地,以用作未来走私活动的资金来源。

到1999 年,远华以及其他走私活动已经变得异常猖獗,走私人员几乎不屑于掩盖自己的行为。根据詹姆斯?穆尔维农所说,1998 年,走私者将4 200 万桶石油带回了中国国内,走私石油在中国的石油销量中所占比重高达1/4~1/3 。石油的合法进口量急剧减少,国内石油产业每年损失100 亿~200 亿元,因为它的价格无法同走私石油相比,走私者买入石油的价格是每吨900 元,而合法进口价格则高达每吨1 500 元,前者只有后者的60% 。面对走私活动骤然加剧的状况,中央政府于1998 年7 月下令打击走私。“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在另一个大型走私团伙——广东湛江走私团伙于1998 年9 月被调查之后才东窗事发的。与赖昌星类似的是,湛江走私团伙的核心人物陈励生也同姬胜德建立了非法的合作关系,因此,当湛江的案件曝光后,姬胜德与“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关系也就浮出了水面。同一时间,纪委监察部收到了一封很长的举报信,信中详细叙述了远华走私案的一些问题,并且其中也提到了李纪周的犯罪行径。之后不久,中央政府就派遣了一组调查人员前往福建省,开始逮捕走私人员及腐败官员,被捕人员的范围包括福建、广东、海南、山东、浙江、陕西与上海等。根据调查人员的报告,从1998 年夏到1999 年年末,他们共破获了25 000 起走私案,逮捕了数以千计的走私人员,缴获物资总价值高达325 亿元(约合39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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