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现实案例:各国的金融风险管理(15)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导致裁员,而不是减少全员工作时长,那就是劳动者来上班是有固定成本的,其中包括交通成本和一天的生活被占用的成本;当代企业通常都从离实际生产地有一定距离的地方招聘雇员,如果雇员的工作时长减少,那么他们或许都不值得每天花时间专门跑到公司来。

在需求滞胀时期,雇主通常会利用一些看上去相对公平的手段决定现有雇员的去留,因此留下来的那部分员工会觉得雇主的行动还是相对公平的。那些在需求滞胀时期对公司发展没有必要的工种最有可能被裁掉,而对公司最微观的运营都不可或缺的职位最不容易被裁。在考虑公平和权利的前提下,工龄较短的员工有可能首先被裁。雇主可能还有一些灵活调整的空间,可以借需求滞胀时期裁掉一些原本就工作不得力的员工,但是他们永远不会承认自己出于这一原因。

尽管裁掉的人多数是生产或工作不得力的人,但是看上去当代企业裁员的真正风险是随机的,所以相对而言不容易让人产生裁员是变相辞职的联想,也就不容易产生这方面的道德危害,在这个前提下,提供社会保险产品的承保人就能认真地对待裁员带来的失业问题。

但失业保险的实际执行还是充满了阻碍。从设计结构上讲,失业补偿体系要经得起诈骗、道德危害的考验,而且不能发生定义不清的问题。

执行失业保险过程中的一个障碍是,市场上实际使用的雇佣合同形式多样,不一定总是那种包含裁员条款的全职雇佣合同。所以,在设计失业保险时一定要先说清,只能为那些有可能随机裁员的雇佣关系提供保障。

许多人的工作状态都是时断时续的,他们与工作的联系只有自己才能决定。有的人希望多休假,有的人希望在家里照顾家人或者做家务。在家族式企业中,工作与不工作的界线并不是十分清晰。我们必须清晰地界定什么样的情况才叫失业,以预防雇员能够简单地要求雇主将自己界定为失业的人。

因此,失业保险体系有一整套规则和惯例,能够清晰地区分就业和失业。有些季节性的劳动者可能只在一年当中的某个特定季节才工作。如果这些人在不工作的季节申领失业保险,那么失业保险体系运作起来的成本就会非常高。所以失业保险体系对季节性就业者的非正常状态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由此保证只有遭遇非正常失业情况的人才能申领保险补助。

由于19世纪80年代的人们还没有能力克服这些障碍,所以当时德国推出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中并没有包括失业保险,但是推动社会保险体系发展的思想家们早已认识到了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在其1879年发表的针对社会保险的论文中,德国经济学教授布伦特诺将失业保险称为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的“先决条件”。但是技术手段的落后还是遏制了全国性失业保险计划的实施,直到1911年,英国才在这个方面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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