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北魏的均田制度(6)

此时由于租税减轻,社会经济繁荣,民间学术文化得以发展。如北齐引进名儒,授皇太子诸王经术等。

北周租额,较之北魏北齐稍重。其制度为:由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凡每宅十人以上者,每宅四亩;五人以上者,每宅三亩;有室者田140亩,丁者100亩。并由司赋掌赋均之政令,凡18—64岁或轻疾者皆须赋。有室者岁不过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丁者缴半。今依照有室者授田140亩,亦即魏制的露田男40亩妇人20亩,加倍共120亩,再加上桑田20亩。但北魏只须二石,而北周增至五斛,相比已重。但比起晋代,已减轻十多倍。比起古代之十一之税,也轻了四五倍。

此后隋、唐两代之能复兴,实乃建基于北魏之均田制与西魏之府兵制。盖均田制使经济上贵族与庶民的不平等取消;府兵制则在种族上使胡人与汉人的隔阂取消,北方经济解决此两大难题后,农民抬头,北周遂完成了统一复兴之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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