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魏晋南北朝赋役制度(4)

根据《宋书·王弘传》所记,文帝并对人民服役年龄作了一次合理的调整。依照旧制,男丁13岁要服半役,16岁则全役。在元嘉初年调整为15—16岁,宜为半丁,17岁为全丁①。

文帝晚年欲继承乃父遗志,于元嘉二十七年仓卒出师北伐,因此覆师丧旅,并使广陵一万多户人家为北魏掳走。徐、豫、青、冀、兖各州之人民惨遭杀戮者无数,宋财政亦濒临破产。

皇命减百官俸禄三分之一,并向民间富有者借用资财四分之一,事息归还②,可谓中国最早出现的战时公债。但宋文帝仍坚持不向人民增加租调,可谓善政。

宋武帝刘裕、文帝义隆两朝政绩,《宋书》有两篇史评,颇多称道。一篇是《良吏传序》,其大意谓:高祖(宋武帝刘裕)平民出身,已知民事艰难。他在安帝义熙年间入朝作宰相,留心吏职。由于两次北伐,日耗千金,因此未能宽减赋役,但他仍在这方面作了不少工作。他本人生活极为俭朴。清简寡欲,不重丝竹之音,舆马之饰,因而能连年出征。太祖宋文帝刘义隆幼年宽仁,继位后于元嘉七年,宋军攻占虎牢、洛阳等地,大军出征,军费出自国库,并不征用民众服役,亦不加重人民负担,因此国内安宁。执政30年来,每年只征收正额赋役,而无额外需索。人民安于自己的工作,守宰六年更换一次。虽然做到家给人足非易事,但亦无人死于饥寒。城乡歌谣舞蹈,到处成群,确是宋世之盛世。

另一篇史评记载在孔季恭、羊玄保及沈县庆等的传后评语,大意如下:史臣道,自从义熙十一年司马休之外逃后秦,刘裕平江陵并取得东晋政权后,一直至元嘉末年,共39载,不用兵车,民不外劳,役宽而政务清简,人民繁息,余粮满仓,夜不闭户,可谓南北朝之极盛之期。此时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丰收,使数郡忘饥。会稽郡带海傍湖,良田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值一斤黄金,即使长安一带亦不能比。荆州拥有南楚地区之富,扬州有全吴之沃及鱼盐杞梓之利,丝绵布帛足供全国衣着所需。

元嘉中期,水灾为患,太祖省费减用,开仓廪以赈之,因此能安然度过。宋孝武帝刘骏末年,积旱成灾,虽弊同往困,但救济工作不及元嘉时期;故灾情虽未及元嘉之半,但死亡者却加倍。

以上两则史评均称道了刘裕、义隆父子两朝的德政,使政经情况趋于安定繁荣。惜文帝为太子刘劭所杀,孝武帝刘骏继位,以后继位者,更一代不如一代。

东晋以后之户调是丁男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但刘骏竟加至“民户岁输布四匹”①。将户调增至四倍,安得不民穷财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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