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读的折磨

借书读的折磨

大家彼此彼此,朋友推荐新人新作时,我照样抵御不了诱惑。我在心里默默记下书名,随手抄在信封背面,或者,更保险地,记在记事本上。但有时候我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舌头,那句话命中注定要脱口而出:

“你能借给我看看吗?”

烦恼从此开始!除了让他人蒙受出借书本的极度痛苦,我也给自己惹来了借书读的折磨。

借来的书是神圣的。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就明白这一点。一个夏日的夜晚,我家那幢楼险遭火灾,我母亲是最后撤离火场的人:她穿着睡衣,腋下夹着一本书。那本书是借来的,母亲翻寻了好久才找到。与此同时,邻居们正在奋力抢救裘皮大衣和珠宝财产。不过话说回来,母亲原本也没有那些贵重东西。

是的,借来的书是神圣的,打开它已经是一种亵渎。把借来的书塞进包里带回家,我高兴得就像刚从邮局领完养老金的老妇人。书丢了或者被偷了,那简直是比地震还要可怕的灾难:因为这牵涉到个人信誉。回家后,我把借来的书放在那堆十万火急、概不出借的书里,出门旅行也带在身边(哪怕手提包沉得像头死驴,也绝不敢把它遗弃在托运行李或者汽车后备箱里),与其让它不尴不尬待在那堆将读未读的书里,还不如一鼓作气尽快看完。我还得为它包上书皮,像母鸡孵蛋般小心呵护。如果不慎把书忘在了小饭馆,我会在一分钟之内出发,横穿巴黎把它找回来。因为担心折坏书脊,不敢把书完全翻开摊平了看,这样一来,只能读到了双数页的左半边和单数页的右半边。让–罗贝尔曾经借给我一本全新的波伊斯的《霜与血》,印象已经十分模糊了,当然啰,我只读了“半本”嘛。

睡意来袭时,借来的书不能胡乱丢在床边;吃早餐时也不敢随手拿起来读,担心书页溅上咖啡;合上书本时不敢有大动作,生怕有小飞虫夹在书里,留下一块触目惊心的灰褐色污迹。

这本借来的书,我自己为什么没有买过呢?尤其还是本好书。恐怕是这样:借来的这本我得留着,日后要重读;我自己也该再买一本,但这又显得很愚蠢,因为买回来的书都不用拆封,我已经读过了。我宁愿把借来的那本据为己有,把新书还回去。可借给我书的人跟我有同样的毛病,他喜欢他自己的书—尽管我觉得那已经快成为我的书了,事实上它并不属于我。而且缩手缩脚地读书也让人兴味索然,买书的念头便渐渐打消了。

书在还回去之前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先揭掉塑料书皮(哎呀,这道裂口是我弄的吗?不可能,书包得好好的),有条不紊地翻遍所有书页,吹去烟草末(这道铅笔印又是怎么回事?肯定不是我的缘故。要把它擦掉吗?擦吧。不行,这可能是书主人特意留下的记号。一块油渍,真糟糕!对了,想起来了,它原先就在那儿。还是用点去污粉,补救一下吧)。总之,要进行全面的修复:掸去灰尘,拭去划痕,揩除油渍,擦亮封面,粘牢书页。完成这份本笃会修士最胜任的工作,至少需要三刻钟(等胶水干就得五分钟)。所有这些艰苦细致的工作,都得冒着一个风险:毁掉书上残留的、书主人格外珍惜的蛛丝马迹—它们提示着与第一次阅读相关的地点、气味、时节和人物……无论怎么做,借书人永远逃不掉邋遢鬼的罪名。

公共图书馆呢?作为专门出借图书的机构,它能让借阅者免受施暴于人的心理折磨吗?图书馆里的书,准确来说,就像明码标价、任人鱼肉的风尘女子。来光顾此地的都是些狂热分子,他们在分门别类的书架间着了魔似的来回穿梭,挑挑选选,尽情享受着撒野的痛快,而这一切都发生在正襟危坐的图书管理员眼皮底下。可怜的管理员!因为兰波的谩骂,他们已经收敛许多,如果偶尔态度恶劣、为难读者,那一定不是针对某个来借拉布雷东作品的中学生,而是有人竟然对这位作家一无所知!再说,根据《解放报》的报道,令图书管理员头疼的最新问题是那些家伙总是站着看书,就在书架前面,旁若无人,把过道都挤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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