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光电效应
把光照射到金属表面(例如锌板),就会发生电流效应(见图1-17),这一效应被称为光电效应。光电效应是如何发生的呢?
图1-17 光电效应
首先光电效应产生的原理是,光把原子中的电子敲出了原子空间,在电子脱离了原子核的束缚跑到空间中后,就裸露出了一个正电场,因此就产生出了电磁场的移动——电流。
按照当时观点,是把光当成波来处理的。例如,你可以把波对电子的冲击想象成海浪对沙滩上石子的冲击。这样光的强度(如同海浪的强度)越大,被撞出的电子也就越多,因此产生出的电流也就越大。
然而人们通过实际检测到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的,人们观察到的情况是:让金属产生电流的光的频率存在一个阈值,凡是在这个阈值下,无论你施加多大强度的辐射量,都不会产生电流。在阈值之上,只要很少量的电磁辐射,就会产生电流。例如:红色光的频率较低,如果你把一块金属放在火热的炉子旁边烤,即红光的辐射量很大,金属中也未出现任何电流。如果只是用少量的紫光去照射金属,那么瞬间就会出现电流。就是说,当把光认定为波时,无法解释光电效应中为什么会存在这么一个阈值。
在1905年,爱因斯坦借鉴了普朗克关于电磁波是以一份一份发出的见解,提出如果把光想象成是一个一个的粒子,那么光电效应的反常现象就获得了合理的解释。解释如下:你可以想象沙滩上存在的是一个一个的如铅球一样的电子,把低频率的红色光子想象成一个一个的乒乓球,那么无论多少乒乓球撞向铅球,因为其单个的能量很小,因此即便再多的乒乓球也无法将一个铅球敲出沙滩坑外。但如果是一个带有高能量的高频率光子,例如紫色光,那么每一个紫色光子都如同是一个铅球,因此只是一个铅球就可以将沙滩上的另一个铅球敲出坑外。
因此,火炉即便很热,它所辐射出的都是低频率(低能量)的光子,是无法产生电流的。同时,即便是你用很少量的紫光去照射金属,也会产生电流效应。例如,就算是在阴天情况下,阳光中辐射过来的一部分高频率的光子,也会发生光电效应。
虽然爱因斯坦在1921年因光电效应论文获得了诺贝尔奖,但是直到1926年,当大量的实验证据支持爱因斯坦之后,科学家才正式将“光”取名为“光子”。
最近几年,哈佛大学的莉娜·豪博士通过将激光聚焦到两个微小的钠气体云的方式,首次让我们看到光子的模样(见图1-18)。
图1-18 钠气体云中的光子实际上,我们的眼睛就是最好的、最精确的光子探测器,即光电效应发生器。例如:无论何时,当你看到一个物体时,都会发生如下过程:一个光子撞击到了在你眼中的视紫红质中的11-顺视黄醛分子,引发它的构型发生改变。这个过程就像是在光电效应中,一个光子撞出了原子中的一个电子,电子逃离质子后,质子就裸露出了一个正电场,当类似的电场经过累积达到一个阈值时,就会引发神经细胞爆发一次动作电位。由此,这个动作电位像骨牌效应的波一样(注意:神经细胞以及其中的电子、质子并没有移动,移动的是电场,而电场不是一个东西,只是一段信息),通过神经细胞间一系列的传导——传递,继而激发了你后脑脑皮层视觉细胞时,突然你就看到了这段文字。当其进一步激发大脑皮层其他部分时,就会让你思考这段文字所表达的深意。
因此,爱因斯坦对光电效应的解释无可辩驳地证明,在光从光源发出时,是以一个一个的粒子形式发出的。例如一只100瓦的白炽灯,在一秒钟内就会发射出2500亿亿个光子(见图1-19)。
图1-19 一只100瓦的白炽灯,在一秒钟内就会发射出2500亿亿个光子六、哥本哈根诠释
自从普朗克提出辐射是以一个一个的量子方式发射以来,对于“光到底是什么”或者说“光到底有什么特性”,科学界经过将近30年的争论——主要是爱因斯坦与尼尔斯·玻尔之间的争论和新的理论提出——在1927年,由丹麦科学家尼尔斯·玻尔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提出了对光、或者说对量子世界的全新解释。这被称为哥本哈根诠释,具体解释有以下四点。为了便于理解,下面用电子和光子作为表述实验对象,其原理是等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