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第四章 偷运囚奴(5)

下午,我们便启程了。两人并排,我和罗伯特打头,依次排好,被伯奇和古丁驱赶着走出奴隶场的庭院,穿过里士满的大街,向等在岸边的“奥尔良”号进发。“奥尔良”号是一艘巨大的双桅横帆船,船上装备齐全,平时主要运输烟草。五点之前我们全都上了船,伯奇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锡茶杯和一把勺子。船上一共有四十人,除了克莱门斯,奴隶场中的人全都在。

我身上一直带着把小折刀,所幸没有被他们收去,于是我在那个锡茶杯上刻上了我名字的缩写。其他人看到后,立刻向我围拢过来,纷纷请我帮他们也刻上字。虽然他们看上去并不像丢三落四的人,但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我一一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夜里,我们悄悄钻进船舱,把舱门用铁栅栏锁上。我们躺在箱子上,或者底板上,只要是足够我们展开毯子的地方就行。

离开里士满后,伯奇便不再与我们同行,他带着克莱门斯回首都去了。从那时起,直到差不多十二年后,即去年1月,我才在华盛顿警察局看到了他那张嘴脸。

詹姆斯·H·伯奇是个可恶的奴隶贩子,他低价购买黑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子,然后再高价卖出。他是个披着人皮的投机者,他干着如此声名狼藉的营生,在南方却颇受人尊重。说到这儿,伯奇暂时要从我的故事中消失了,但在故事的末尾他会再度登场,那时,他不再是个挥舞着鞭子的魔王,而是法庭上一个极尽谄媚,并最终使法庭未能秉公对他做出制裁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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