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的观点7》中国广告公司的未来(2)

在中国的一二线城市,消费者受数字化的影响越来越大。目前,奥美的一些客户强制要求营销人员要将预算的10%用于数字媒体,而这种情况将会越来越普遍。当然不同类型的产品,受影响程度也不同,例如汽车比较明显,消费者要买车,会先在网上确定某几种车型或品牌。

而在三四线城市的渠道开发及控制是品牌竞争的关键。在那里,传统广告的重要性更被强化,渠道活动及地面活动能力是关键。

在中国,我们没有必要过分强调数字化的影响,所有的影响都应视为正常。广告公司的能力就应该包括数字化,数字化的平台,就是广告的平台(虚拟及实体平台同样重要)。

2. “娱乐的内容”与品牌的结合

在创意上,传统的创意人员必须面对挑战。内容创意与了解技术、了解媒体有非常直接的关系。

现在代理商和广告主们需要学习新的一课,就是如何围绕品牌创造内容并使之传播。新的传播方式已经形成,当传统的广告制作与播出方式慢慢失去其过往的影响力时,品牌需要不断寻找新的途径进行有效传播。娱乐业成为品牌合作的新伙伴,品牌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涉足娱乐界,通过赞助内容、与娱乐公司合作制造内容,或者如眼下越来越多的例子一样,推出可以通过多个渠道发布的原创内容——品牌已经从广告主变为内容的创造者和发布者。

对创意人员来说,品牌的代理商如何创造不仅吸引消费者且能建立品牌的内容,是最重要的挑战。制作电影或者把品牌植入节目和原创内容的技巧不同于制作广告,通用汽车和思科在电影《变形金刚2》中的合作是很好的例子。现在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和代理商聘请娱乐专家来发起类似的活动。美国有个酒商,请了好莱坞的制作团队为它制作了一部电影,广告费用的大部分用于影片的制作及推广,而非一般的广告投放。

可以这样说,现在要成为内容的所有者,这和做传统的广告主很不一样。品牌需要制定与以往不同的媒体策略和内容发布策略,来推广内容而不是品牌本身。我们知道,电影公司制作一部影片的费用与推广费用约各占50%,而许多的广告主习惯于只花很少一部分预算在内容或制作一支普通的电视广告上,其余约85%~90%的预算都用于传播渠道上。今天,我们应该在这个观念上有所转变,因为当你的内容越好,传播成本就越低。所以,对创意人员的挑战将来自于如何更好地处理内容。更多形式的突破将是创意的主题——长秒数的广告、五分钟的短片、电影植入甚至是制作一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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