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来得及从华远领工资,就为华远赚了大钱
1984年的一天,我接到了戴小明 的电话,要约我面谈一次。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华远公司这个名字。戴小明的弟弟戴小安 是我的同学,“文革”时我们都是被打倒干部的子女,经常在一起相聚。戴小明告诉我,西城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成立了计划外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华远公司”,希望我加入。
进入华远后,戴小明给我的是一张非国企的营业执照,和我在青年服务社时一样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性质的营业执照,并非直接进入了国企的总部,只能算是下属的企业,并且不给一分钱的注册资本,还要安排待业青年以享受税收优惠,完全“拼”不上“爹”,我所要求的只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我有充分的准备和能力,我相信只要有这个独立的平台,一定能干出一番惊人的事业。
我首先要用华远的平台做生意,为新成立的公司赚出注册资本来。
张小冬的第一任夫人在国防科工委下属的晓峰公司 工作,恰巧晓峰公司要采购80多台录像机和其他设备,我们知道这个消息后,就利用华远的平台签订了供货合同,收取了预付定金,并到广州东莞一带寻找货源。也许供货方向我们提供的是走私品,因此我们获取了高额的差价,扣除税收之后还有30多万元的利润。供货方要求必须再用一半的差价以购买家具的方式支付,这大约就是如今的信息费或回扣吧!于是我们又签订了家具的供货合同,预付了十多万的定金。
那时一笔生意就赚这么多的钱,确实让人吃惊,除了施工队之外,我所有的企业都是一整年的经营也才赚个万元、几万元的利润。这次小试牛刀也让华远的工作人员目瞪口呆,这一下我们没从华远领取工资,但有了进入华远的资本。
每次我去市计委办理批文时,刘晓光处长常常连头也不抬地大喝一声“到外边等着”,然后继续干自己的事。那时的政府机关中的“外面”,不是会议室、待客厅,也没有椅子、沙发,只能在走廊中站着,来来往往的人会将你当动物看一眼。更糟糕的是,刘晓光常常会把站在外面的人忘掉,有时候让我足足等了四个小时,等到要吃中午饭时,他才走出办公室,才想起来外面有个我在等着拿批文。也许是因为我的坚持和等待,刘晓光才大发善心,给予批准放行。那时这种气受得多了,但只要事能办了,受气也是值得的,慢慢地我们也成了朋友。
许多人会质问华远公司是否贿赂官员,我无法明确地肯定或否定,刘晓光就是典型的案例,我可以肯定地说刘晓光没有从我的手中为了个人拿过一分钱,却会常常“索贿”,而企业却无法抗拒这种并非为私人谋利的“索贿”,或者说这是政府对企业的摊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