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界也有种种假说。7 比较靠谱的说法,是我们曾经下海。也就是说,森林猿在变成平原猿之前,先变成了海洋猿。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人类跟鲸和海豚一样,无毛而有皮下脂肪;为什么我们可以在水中游刃有余,黑猩猩却只能望洋兴叹。就连流线型体型和直立行走的姿势,也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可惜这种假说,至今未能得到考古学的支持。没有化石,一切都是猜想。莫里斯说,人类从毛猿变成裸猿,不是要做脱衣舞娘,而是要当运动健将,即为了在狂奔之时快速降温,以便与那些动物界的职业杀手逐鹿中原。因此,必须露出皮肤,增加汗腺。
这当然很历史唯物主义。但,为什么那些同样面临生死存亡的动物,包括狩猎的狮和虎,逃命的兔和鼠,都不必多此一举,唯独人类需要?难道仅仅因为我们原本生活在森林,是平原上的外来户?
找不到原因,就只能看犯罪动机。那么,裸猿毅然脱掉那身裘皮大衣,又得到了什么好处?
变得性感。
任何有过正常性生活的人都知道,赤身裸体和衣冠楚楚,哪一种更能给人性的刺激。《阿凡达》里的纳威人光着身子,就因为他们也要恋爱并做爱。但这跟我们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偷吃禁果之前,亚当和夏娃是长毛的?
嘿嘿,难讲。
实际上,要解开这个谜团,必须先回答两个问题。一,变成裸猿以后,人是不是变性感了?这是事实判断。二,性感对人类的文化和文明,有没有哪怕是负面的作用和影响?
这是价值判断。第一个问题必须先回答。因为没有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就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