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约翰·安东尼·乔治·罗伯茨先生写了本《东食西渐》的书,内容是研究西方人眼中的中国饮食文化。一读起来,发现与其说是西方人对中国饮食文化的理解史,还不如说是误解史。比如,他认为爆炒是中国烹饪的重要特色,却说发明这种快速简便的烹饪方法与中国的燃料短缺有关。事关我国的历史荣誉,我们当然要断然否认。但就这个角度一想,发现爆炒还真不失为一个节约能源的方式。
其实在我们的历史上,何止燃料匮乏,几乎什么样的物资都不算太丰裕。这书上有一节统计,说在1931年到1937年期间,美国人的人均消费肉类食品达到150公斤,而同期中国人还不到13公斤。所以美国人在为肥胖而困扰的时候,中国人却收获了因为物质匮乏而训练出的精致生活。最终,我们擅长用很少的肉,配上蔬菜,制作出口味绝佳的佳肴。而这个独特的方式,无疑便是省材料、省燃料、更省时间的爆炒。
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在小时候最该怀念的,便是一碟炒肉丝。当年,肉是如此昂贵,没有一定分量肯定烧不出红烧肉,所以只可偶尔为之。对于肉食的指望,最终落在炒肉丝上,好在因为配菜花样繁多,所以每每滋味不同。无论搭配青椒、青蒜、韭菜,还是茶干、木耳、鸡蛋,名单可以排得很长,但肉丝的主角地位不可动摇。或许某些时候,肉丝少到聊胜于无,这餐饭便将所有的耐心与细心花费在对它的寻找当中,寻寻觅觅,终归收获无多,而一旁的父母则夹点配菜就着白饭,边吃边打趣说:“你何不脱了裤子跳下去找?”
前面也说,炒肉丝胜在一个快字上。据说大师傅炒肉丝的标准动作,是挥铲18下即可。这样炒出来的肉丝,嫩得仿佛不是肉,如豆腐一样入口即化。好多年前,在老家溱潼的一个乡村里吃过一次,吃到最后也不确定是肉,美味至今不曾忘怀。但家庭里烧的是煤炭,火不够旺,少炒两铲怕不熟,多炒两铲就老得嚼不动,于是家常做法和烧红烧肉相似,都是煸炒以后,放作料和少许水,小火焖煮片刻,再倒进配菜,大火炒熟装盘。我朋友解释,快炒的目的,是让热油封住肉丝表面,让肉质里的水分还来不及溢出,这样吃起来自然鲜嫩。若是照家庭做法,因为炒的时间略久,肉类的水分挥发了,肉质就会变老,这时候加点水焖煮,使水分再补回到肉中,才能炒出一盘尚算嫩的肉丝,虽然口感已不是嫩,而是烂。
其实不同的肉,就有不同的炒法。若是快炒,里脊肉最是合适。家里面做,热锅冷油,肉丝上浆,炒到肉色发白,加作料收汁装盘即可。只要肉够新鲜,一个嫩字基本还是可以保证的。但我现在最喜欢的炒法是这样的——选料则用五花肉;我从不讲究刀功,切丝就好;锅里放油下葱姜煸香,将肉丝放进去煸炒,直到将肥油炒出,这才放入料酒、白酱油、白糖,滴几滴醋,一直大火炒到收汁即可。当然,多炒几下也无所谓,略带焦香,肉丝很有嚼头,这样一盘炒来,宜酒宜饭。两个人对饮,先就着这个肉丝吃碗饭下去,再饮酒。人生适意,怕也没有几桩事情胜过此刻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