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步入暮年的大清国,几乎全靠着已步入晚年的李鸿章。其时,国运之靡、国时之艰,他一人双肩独撑大局、危局和残局,江山压弯了他的腰身,洋务用尽了他的谋略,议和拖垮了他的雄心——即使是这样,光绪和慈禧还经常犯小孩病和妇人病,想一出是一出,胡乱发力,因此李鸿章见到俾斯麦时,甚至自揭家丑说:“与妇人孺子共事,亦不得已矣!”
但在李鸿章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感念慈禧,病榻前吟出《绝命诗》一首呈给她: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
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
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
海外尘纷犹未熄,诸君莫作等闲看。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此时此刻再表功也无益,我觉得对李鸿章来说,他已经不需要表功或者邀赏,这个曾自诩“文可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人,一辈子为朝廷出力谋心,大限到来前未语泪先流,慈悲地、苍凉地看着无力回天的残局,身留一剑答君王。
而听到李鸿章不治之后,慈禧也当场下泪,中国疾风又苦雨,君臣双泪垂。
但是在国人心底,李鸿章之忠,并不能洗净其罪——中国人素有政治洁癖,有气节洁癖,缺少一种务实的市井精神。其实,主战也好,主和也罢,签约也好,不签也罢,这些并不是伟大与否的标准,也不是英雄和汉奸的分水岭,难道非要战到最后一兵一卒才是爱国?难道非不签城下之盟,等着故国一片焦土火海、百姓拱手求饶才可作罢?
要知道,国家有难,如何有效地避难才是关键所在。梁启超说,李鸿章甚有血性,苟国有难,一切敢挺身当之!我想,在这个挺身当之之中,肯定有不惜毁誉、不计身后名的成分,要知道,跟爱惜羽毛和清誉的主战派和叫嚣派相比,这才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英勇。
今天的我们,如果对李鸿章不能施以“同情的理解”,那么我可以说,历史虽然前进了一百多年,但我们的历史观却倒退了一百多年,我们连梁启超那时的见识都赶不上。
在李鸿章死后,当年被他派往英国留学海军的严复,写了这么一副挽联:“使先时尽用其谋,知成功必不止此;设晚节无以自见,则士论又当何如?”在所有对李鸿章的评价中,我觉得这应是最公允、最理性的识见,只是兵败山倒之时方才想到当初之计之谋,早为时已晚;而当年李鸿章在春帆楼外,要是被一枪打死,他的晚节黄花怕已成为王莽第二了吧!
在中国这个国度,想做岳飞其实很容易,要做秦桧很难,而既不想做岳飞又不愿做秦桧,那几乎是难上加难。在晚清的孤云落日之下,李鸿章闪转腾挪、左冲右突,就是想在岳飞和秦桧之间走出第三条路来,这条路对中国是最实用的,然而对个人来说却是最艰难的。
今天,在沧海桑田、人心炮火洗礼后的北京城,当秋风卷起黄叶翻滚到脚下之时,我又想起一百一十一年前贤良寺病榻前的那一滴干枯、浑浊、缓缓流出的热泪,我也眼睛湿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