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城镇化合作图景(2)

中国城镇化政策将有较大突破

2010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出席第七届中欧工商峰会时,提出“积极开展城镇化合作”主张,此次李克强欧洲之行,又在布鲁塞尔签署《宣言》,表明中国对城镇化的重视已进入新阶段。

从2011年年底的数据看,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1.27%,但中国城镇化从数量型发展向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仍然停留在口号上,涉及城镇化的深层次改革并未取得较大突破。

推动中国城镇化发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要调整当前的社会利益结构,稳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改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实际上是要调整政府的公共服务目标,从对现有户籍居民的“锦上添花”转向对中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的“雪中送炭”。

这不仅要面对一些城镇政府的阻力,也要面对已经是既得利益者的城镇户籍居民和当地居民的阻力。这既要解决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支持外来人口过多的城镇加大对农民工公共服务的力度,也要通过行政区划的改革,调整地方城镇之间的管理架构,实施放权让利,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问题。同时还要进行用地制度改革来调整城乡利益分配关系等。

扩大内需是中国一项中长期经济政策,然而,把扩大内需变成现实,则需更为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政策配合。从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开始,中国的外贸、投资和消费的增长速度都在下降,指望再次迅速回归到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头10年的黄金发展期,国际经济和政治环境并不支持,中国的经济结构也有诸多挑战。

而要确保国内经济环境不至于恶化,甚至可以维持相对稳定增长,需要决策者具有前瞻性,更要敢于对现有利益格局加大调整力度,以追求长远和整体利益最大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下一步的城镇化政策,应该说是各方面可以形成共识且对数亿人利好的重要政策,它将通过利益的释放来挖掘扩大内需的潜力。

从2012年中央决策层的一系列讲话中可以看到,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之一在于推进和深化城镇化,通过改善对2.4亿农民工和可能加入到城镇化进程的数亿农民的公共服务,激发他们的消费潜力,带动国内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进而确保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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