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有自由选择权(2)

在出台更多的政策之前,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政策的目标。

目前各地进行的城乡一体化改革,包括成都的城乡一体化试验,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完全自愿。

中国过去有很多好心办坏事的经历,政府认为好的事情,老百姓不一定这么认为。而政府又要强制这么做,就容易把事情搞砸。

当年搞农业合作化便是如此。农民不愿搞合作化,但政府认为合作化对农民有好处,规模经济能提高效率,于是就强制农民合作化。

为什么农民不愿搞合作化?

效率可能提高了,但分配问题没解决,多做贡献的人不能得到更多的分配,所以农民不愿意。农民不愿意,政府就强制,一直从高级社最后搞到人民公社。农民变相罢工,全国人民挨了许多年的饿。

农村改革后,这个问题没有了。1978年包产到户,农民积极性提高,粮食问题很快就解决了。为什么?因为农民有了自由选择权。

市场为什么要自由,是同样的道理。每个人都会选一个最有效的办法去整合各种关系和资源,这种组合一定是对社会有好处的。

尽管重庆2011年的政策表明农民可以自由选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强迫农民转户的措施。例如,农村孩子上重庆的大学,来的时候户口是农村的,必须转成城市户口,不然就不能申请奖学金等。这是很不公平的,也违反了自由选择的原则。

重庆以土地换城市公共服务的设想,虽然比完全僵化好一些,但里面的问题也很多,我们不能重蹈好心办坏事的覆辙。

农地产权应私有化

除了重庆,成都也于2011年针对城乡统筹出台了一个办法,就是取消城乡差别,把自由选择的障碍拿掉。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增加选择权,城里人可以选择到农村去,农村人也可以选择到城里来,没有什么城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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