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营经济引入电信产业(2)

产权(所有权)最重要的功能是关于交易的权利。那是为拥有排他性享有资源权利的主体,提供彼此之间交易他们拥有权利的制度安排。确立排他性权利固然不容易。但倘若和建立保障可以便于人们交易彼此拥有的排他权利相比,那就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确定谁可以优先享用食物比之于可以“买卖”此种优先权,建围墙(还有养狼狗)比之于可以便利地交易围墙内的果树产品,派卫兵保证大人物专用车道比之于此种“专用权”可以被交易(比如把专用权“上市”),以及其他等等。任何社会要确立交易权的体制,都要花费比之于确立排他性享用权更多的资源、更长的时间,以及更复杂的组织结构。把“产权(所有权)”仅仅理解为排他性享用权的确立,实在是非常不够的。从经济增长的源泉来看,排他性权利远远不够,因为交易权才真正奠定资源的分工和专业化利用,并因此才能获得所谓规模报酬递增的效果。简言之,排他权提供秩序,交易权才奠定增长。

在这个意义上,产权(所有权)不但构成市场活动的基础,而且和市场交易完全就是一回事。一个声称保护产权的社会,如果同时又对市场交易设置各种限制和障碍,那种产权究竟又有多大的意义呢?社会为了那个意义上的产权,建围墙、养狼狗、设卫士就够了,为什么还要投资远为昂贵和复杂的,包括法律及其执行系统、相关道德体系和“文化”投资在内的产权(所有权)体系呢?产权(所有权)对一个社会物有所值,不在它的排他性制度安排,而在它关于交易权的安排。剔除了交易权,产权(所有权)就没了灵魂。

计划经济并没有消除排他性含义上的“产权”。诚然,在“剥夺‘剥夺者’”的伟大口号下,计划体制在确立过程中总要打破以往社会的排他性产权安排。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一旦确立,它就在事实上发展出一套新的排他性权利体系。人们批评“官本位”的荒诞和无效。岂不知道,“官本位”就是一整套以行政级别来确立排他性享有资源权利的体系。计划经济有许多缺点,但它的秩序毋庸置疑。今日北京街头出租汽车司机悬挂毛主席像,在我看来主要就是希望在市场里赚钱也最好能达到计划时代的秩序水平。计划经济体制真正加以否定的,不是排他性权利,而是关于交易的权利。“排他而不准交易”,才是计划公有制体制的权利体系的根本特征。举个例子,给杭州灵隐寺定为局级单位,等于确定了这座著名的寺庙在计划时代获取可以排他性享用资源的数量和程序。但是,灵隐寺再也没有交易权,无论它在佛教世界的名声更大还是更小,那已经与它获得的资源无关了。按照计划时代的典章,任何寺庙都无须参加和别家寺庙竞争信徒的“游戏”。计划经济在与市场经济的比赛中失利,不是因为秩序,而是因为效率。因为消灭了交易的权利,资源利用的效率就失去了根基。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其实就是由“排他不可交易”的体系向“排他可以交易”的体系的转变。在这个意义上,产权改革就是确立“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权利,就是容许并保障交易权。这难道不就是“建立市场和市场竞争”的同义反复?对于强调“市场竞争”的经济学家,我总想请教“不确立交易权利(即产权),如何有市场和市场竞争”?对于强调“清楚界定产权”的,我要问的是:“界定可以交易的权利,还是界定不可交易的权利?”我自己的结论,非把“产权”和“竞争”看成一体,无法回答上述问题。引进市场竞争机制而不确立可交易的产权,如同试图保留“不可交易”(或“难以交易”)的“产权”而又想引进市场竞争,不但是语言上的悖论,而且是实践中不可解的悖论。国有经济改革面临的困境,很大程度上与这个悖论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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