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网融合、数网竞争(14)

我的结论是,自然垄断不但构不成电信网络国家化的理论基础,也不会成为中国电信网络做出正确模式选择的实质性障碍。妨碍中国电信业跟上世界潮流的真正“杀手”,是行政性垄断。为了破除行政性垄断,不可以不与那些把自然垄断“论证”成非实施行政性垄断不可的“理论”辩论清楚。

谁是狼?

剩下的可以阻碍电信网络开放竞争的“根据”,就是“跨国公司入侵”和著名的“国家利益需要垄断”了。《战略》提出其电信战略的基本背景,就是“跨国公司龙骧虎视,兵临城下”,“大兵压境、大战在际”,以及“是八国联军进北京,割地赔款,还是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迫使美国率领的15国联合国军在板门俯首言和?”《再论》陈述的形势同样严峻,他们独到的发现是,“中国电信的巨额电信债权是外国大电信集团对中国信息产业抢滩登陆的现成滩头阵地”。危险性在什么地方呢?在于“八国联军几万人直逼京畿,清王室仓皇出逃、‘秋守木兰’,然后是割地、赔款、求和……因为腐败庞大的清帝国作为一个大债务人,很容易被追逼,而且容易被各个分散的债主联合追付,形成巨大的国际压力”。更严重的问题是,“国际投机资金,就像羊群外的狼,时时窥视着羊群中的病弱者……中国电信就是这样一只病羊”,所以《再论》“紧急呼吁……防止由中国电信债务诱发金融风暴在我国登陆”。

读着这些动情的文字,人们好像还在100年前大清王朝岌岌可危的情况下研究中国电信对策。不过画鬼容易画人难,究竟“狼”长得什么样?撇开“八国联军”给近代中国人造成的屈辱记忆,现实中外国跨国公司对中国电信事业的威胁究竟是什么?其实从《战略》中我们只读到一条,这就是如果基础电信网随着企业化改革被分散,那么中国的电信市场一旦对外开放,“分散的基础网将有可能随着分散的电信企业一道,被不同跨国公司各个击破,鲸吞蚕食”。但是,什么是“各个击破,鲸吞蚕食”这两个词组的确切所指呢?试想,电信产业的规模经济特性很强,即便跨国公司“入侵成功”,即便完成了“各个击破,鲸吞蚕食”,这些大公司在分割的地方性小网络上怎么做电信生意呢?AT&T的经营规模是中国电信的3.5倍,但在国际电信市场开放的背景下它还嫌不够大。这样的庞然大物,如果甘于占据一个中国地方性的“分散基础电信网”,那连存活都困难,何谈“称狼称霸”!比较可信的推理,恐怕是跨国公司在“各个击破”之后,还要整合“已经被分散的”中国电信网络,并将中国电信市场并入国际电信市场中。可见,实质问题并不是《战略》担心的“电信网分散”,而是中国电信网络在跨国公司手里的集中整合。

于是问题就转换为,假定真的由跨国公司整合中国电信市场,会有什么结果?一个可能的结果,就是整个中国电信市场最后被一家跨国电信公司独占。如果出现这个结果,那当然很糟糕,垄断就不是狼,而是虎。开放竞争了半天,最后还是从中国电信的独占变成国际跨国公司的独占。有什么意义?当然没有意义。按照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与其最后由外国跨国公司一家独占中国电信市场,不如不要搞什么开放市场的改革,还是由中国电信一家独占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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