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点了?”
弗格斯看了看表,心里不由得为哥哥乔担心起来:“还不到七点。”
“好吧,那咱们必须得重新挖。”
两个人在挖掘机挖过的地面上一锹一锹地挖了起来。
“你挖那边,我挖这边。先用锹头竖着切出一条直线,然后再横着切。”
“切成方块?”
“嗯。切下第一块以后,剩下的就轻松多了。”
这样做比捡拾挖掘机挖出的残渣要慢得多,不过草皮很软,挖起来并不费力,泥炭的味道也很清新。
弗格斯已经切下了一大块,此时正沿着断口不停地挖下去。
“哎呀!”他把铁锹插进泥土后用力一掘,不禁叫了出来。锹头在距离褐色泥炭层一英寸的地方停住了。他在那里看到了另外一种颜色,一抹淡淡的昏黄。铁锹脱手掉落。他眨了眨眼,伸出手去摸了摸。也许是阳光造成的幻觉,也许是石头,也许——
无论它是什么,质地一定很硬。
他用手指在上面敲了敲,擦了擦。那东西变得明亮起来。
应该是硬币的边缘。
兴奋之下,弗格斯再次用手敲了敲,擦了擦。
不,那东西要大一些,好像是一个金属圈,上面还带着花纹。
在他目光的注视下,四根手指从土里露了出来——黄褐色,很细,皮肤松松垮垮地黏在骨头上,让他想起了母亲那副大号的橡胶手套。手形很美,仿佛是钢琴师张开了五指,正准备演奏一般。但手指很短,只有他手指的一半那么长。
“老天啊!”
达力叔叔正在埋头切煤块,什么也没有听见。
“阿叔,快过来!天哪!”
“什么?”
“这里有个东西!在土里面,是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