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是一连串事件(2)

权利是否清楚界定至关重要

收入是财富(资产)的产出,是否意味着农民收入增长低迷,是因为农民拥有的财富数量太少,或农民财富的价值偏低?是的,平均而言,我国农民可用的耕地很少、实物和金融资产不多、受教育程度很低。本来嘛,说农民收入水平低下与说农民穷是一个意思。贫穷,还不就是财富太少?

但是,从资产价值的角度看,上边的道理讲反了!人人知道,庄稼是地里长出来的。但是,要是因此说庄稼的价值由土地的价值决定,那就全盘皆错。事实上,土地所以值钱,就是因为它具有生长庄稼、产生净收益的能力。一块土地究竟值多少钱,是由这块土地未来生长的庄稼所可能提供的净收益决定的。所以,是产出流的市值决定了财富的价值。

产出的市值,与市场交易大有关系。如果不加入市场交易,在满足生产者自家的消费之后,产出就没有太大的价值了。但是在交易的条件下(也只有在交易的条件下),就可能会“物以稀为贵”!市场并没有变魔术,关键是交易提高了分工和专业化的水平,从而提高了交易各方的生产力。200年来,经济学来来回回讲的就是这套道理。传统的经济学只看漏了一点: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没有清楚的产权界定,一项产出究竟自用还是出让、究竟部分出让还是全盘出让、究竟出让的条件怎样决定,难以抉择。没有清楚的产权界定,潜在的交易成本可能高到使得交易根本无从发生!

这样联系起来,财富的权利界定(产权是也)影响产品市值,而产品市值又决定财富的价值。关于这一点的经验证据数之不尽:赃物卖价奇低,纠纷吓退潜在的房屋买主,战乱时期资产价格大幅度跳水。这些都表明,权利清楚界定并被有效执行,其本身是有价的。

以上理论,简单无比。第一,不能离开财富(资产)来解释收入;第二,资产的产权界定影响收入的市值,进而影响财富本身的价值。但简单的概念掌握起来最不容易。不然,为什么费雪说,“收入是经济学的第一个字母和最后一个字母”?

由此,我认为解释农民收入的重点,不是政府的意愿和收入调控政策,而是农民财富的产权状态。比较起来,要是今天我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足5%,而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所得50%以上,那么收入调控政策或许还大有用武之地(至于长远的代价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今天中国的实际情况,使人感到调控政策专家生不逢时。

简明的理论,只为调查和分析指明了方向。农民财富的产权状态,涉及一系列互相影响的复杂事件。为了便于阅读,我将选取几项重要事件作为重点。我用来解释数年来农民收入几无增长的总线索是,除了耕地使用权,农民财富的产权界定在考察期间没有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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