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比特人(3)

父亲在与母亲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就向她求婚了,而她也接受了。他们是在父亲的一位朋友到访时遇到的。订婚几个月后,在1959年结为夫妇。父亲当时三十一岁,母亲二十四岁。

父亲后来跟我聊,回头看他们的求婚,觉得一切都不可置信。他第一眼就爱上了母亲,而当时他还不确定母亲是否会选择他。婚礼在康涅尼狄格州举行,是一场基督教的婚礼。而这是会让祖母反对的事情之一,因为她是一位严守教义的犹太教徒。母亲的一位好朋友建议她坚持自己的意见,母亲也就这么做了。

婚礼之后七年,母亲和父亲决定举家从纽约搬往马萨诸塞的剑桥,以便父亲可以与鲍勃·查普曼一起管理哈佛剧场。1966年,我四岁,我的哥哥五岁,妹妹还没出生。我们在朱丽娅·查尔德住的那条街租了栋房子,她成了我们的邻居。三年前,朱丽娅出版了《掌握烹饪法国菜的艺术》,开始在当地电视节目上露脸。我很喜欢告诉别人,万圣节时朱丽娅给上门要糖的小孩子烤十字面包。这可能是真事,但也可能不是。

在我们小时候,母亲就喜欢读书给我们听。每天晚上睡觉前我们都会听故事,她的故事总是那么引人入胜。尽管我和哥哥仅相差十八个月,母亲还是坚持不为我们读同一本书。我们每个孩子都有权利选择晚上要母亲读的书。我最喜欢的书是罗曼·里夫的《爱花的牛》。这是30年代一个经典的故事,讲述一只热爱和平的牛(希特勒痛恨这本书并曾下令将其焚烧)。我其次喜欢的是克罗格特·约翰逊的《阿罗有支彩色笔》。这本书出版于50年代,描述了一个非常有艺术天分的孩子,利用自己的想象力和一只彩笔创造出美景以及奇遇,从而摆脱了困境的故事。我哥哥对莫里斯·桑达克的新作《野兽国》痴迷不已。从书中人物马克思的身上,哥哥找到了自己的榜样。当我的妹妹长大一点开始有自己喜欢的书籍时,她最喜欢的是桑达克的《厨房之夜狂想曲》。她喜爱书中的主人公,以及有点闹剧倾向(还有点危险)的面包师。母亲童年时最喜欢的书是丽迪雅·斯通的《粉红驴子布朗》,这个出版于1925年的故事里有两个无法说话但讲礼貌的小孩子,他们一起照顾一匹小马。这是一本过分甜蜜的书,哪怕在我们很小的时候都无法消受。

坐在化疗室的时候,我问母亲还记不记得有天晚上,她忘记了给我读书的事情。我忘了当时是十一岁还是八岁。我记得自己躺在床上,听着父母从楼下派对中传来的说话声。哥哥已经睡着了,不在乎那天晚上是否还有人读书给我们听。我已经刷过了牙,爬上床去等着母亲来给我们每人念一个故事。可母亲没有来。我听着玻璃杯的碰撞声和闹哄哄的对话声,开始生气。

楼下笑得越开心,我等的时间越长,我越伤心。我感到非常孤独,还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根本不需要套上睡衣,穿上拖鞋跑下楼去提醒母亲,因为她从来没有忘记过给我讲故事,她肯定是不再爱我了。我听到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那么开心,我更加气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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