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玛丽·梅乐斯和战略情报局(4)

同时,经蒋介石要求,梅乐斯与戴笠为了确认他们的国际关系,签署了一项发展国际关系的协议,协议由梅乐斯于1942 年12 月31 日起草,其中声明将创建中美合作所(Sino-American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编写为SACO,模仿滑稽连环画的发音,就读成了sock-o !意为:“啊,短袜!”)。戴笠任该机构所长,梅乐斯为副所长,两人对所要采取的行动均有否决权。双方的职责在协定中都作了明文规定,此项协议需获得双方最高领导的批准方能生效,于是梅乐斯将协定草案带回华盛顿。1943 年2 月,参谋长联席会议计划委员会建议批准。到1943年4 月15 日,罗斯福总统签署了中美合作所协议。此后,美国海军和戴笠的军事合作行动开始独立于战略情报局,甚至不受史迪威将军管辖。中美合作所获得6 架飞机用以运输物资,全然不顾史迪威所独揽的对华租借法案的大权。戴笠个人并不信任战略情报局,认为其在政治上不可信且可能是反国民党的。他“强烈反对战略情报局在华活动的扩张”。因此多诺万借助海军而打入中国的计划也失败了。1943 年年底,战略情报局停止了与梅乐斯合作的关系,两者分道扬镳。12 月初,多诺万与蒋介石、戴笠进行了四天的会谈。多诺万亲口对我说:“可能会和他们合作,必要的话会通过他们开展工作;如果他们对他的人不利,他也会用同样方式对待他们的人,他希望不会出什么大的麻烦。”(来自我1943 年12 月17 日的笔记。)这次强硬的声调显然与中美合作所的精神不合,甚至有些虚张声势。事实证明,战略情报局在华开展的独立活动举步维艰。

当然,战争中,各机构之间争权夺利的摩擦,仍是战争行动艰难尝试中的主要动机因素。中国幅员辽阔,可供陆军大显神通,而指挥海军征服太平洋的金上将决定支持中美合作所的一些活动,包括设立气象观测台、海岸监视以及突击队训练。但是1943 年夏天中美合作所开始了一个新的项目,戴笠将军称之为“联邦调查局学校指导”(F. B. I. school instruction)。此项目旨在训练戴笠的特工在中国的民众之间进行侦察。美国大使馆、美国国务院、史迪威、战略情报局以及其他人都反对将美国的援助作此用途。当时,四周传播的信息都是中国由抗日转为了对付共产党的内战。中美合作所确实曾部署骚扰日军并为海军的登陆作好准备。但是其有害的一面表现为,当国共内战于1945 年爆发时,美国援助成为国民党的帮凶。这在客观上意味着美国过早地正式介入了反共行动,因此激起了共产党的怨恨,他们完全有理由将这些看作美帝国主义的罪行。

以上对一些秘密故事的简述都来源于我在以后的年代里吸收来自各方的信息所作的资料积累,特别是来自梅乐斯去世之后出版的回忆录《一种不同的战争》(1967)以及迈克尔·沙勒具有启发意义对官方文件的研究——《美国十字军在中国(1938—1945)》。中美合作所本是中美合作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也是历史上美国对华政策的一个丑闻。经过了三分之一个世纪,中美合作所的内幕还没有人对它进行详尽的研究。梅乐斯热切渴望成功而帮助戴笠的游击队,同时也使美国卷入中国内战,被看作干涉中国内政。除去此种值得考虑的政策问题外,这也反映了各驻华机构之间,即军种间的竞争,即陆军和其他军队与海军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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