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性变态:第一节 关于“性对象”的变异(4)

先天性

只有在最极端的第一类性颠倒者当中,我们才能经由猜测说性颠倒是天生的。而这样说的唯一证据,也只在于当事人自己的供词:自己一生中性行动从来不曾以其他方式表现过。事实上,其他两类,尤其是第三类,就很难与这种先天性的假设相符合。如此,坚持先天性的说法,势必会导致“绝对的性颠倒者”与其他性颠倒者的分离,从而不能维持性颠倒这一概念的一致性。这样一来,有些性颠倒者就被说成是先天性的,其他性颠倒者则另有其他原因。

那种反对“先天性”的人则认为,“性颠倒”只是性行动在后天习得的一种习惯或倾向。持这种说法的人提出如下理由:

一、从许多性颠倒者(甚至绝对的性颠倒者)的身上可以发现,他们早先曾遭遇过某种强烈的性印象的震撼,它留下一种永久性的“后效”,即同性恋倾向。

二、在其他的事例中,则大都是某种鼓励性的或压抑性的外在影响力在起作用。这些影响出现在童年或成年时期(比如与同性者长期相处、战时或刑期的同性伙伴、对异性性交的危险性的忧虑、独身生活或性弱等),它们对性颠倒现象起一种加强或固置作用(fixation)。

三、使用催眠性联想可以去除性颠倒。如果它是先天性的,这种方式是断然不起作用的。

由此看来,这种认为存在着先天性性颠倒的见解,恐怕是很值得怀疑的。我们提出的反对理由是:如果对这些所谓的先天性性颠倒病例加以更详尽的检查,就可能会发现,其原欲的发展方向原是取决于儿童早期的某一次经验。这一经验虽然已不能回忆,仍然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将它重新唤回(艾里斯也曾这样说过)。根据这位专家的意见,所谓性颠倒,只不过是性行动经过人生中某些外在环境的影响而造成的一种常见的变异。

上述观点表面上看明确,实则经不起驳斥:有很多人幼年时也曾经历过诱奸、相互手淫等性活动的影响,但后来却没有变成(或不至于变成)性颠倒者。因此,我们不得不相信,无论是先天的因素,还是后天习得的经验,都不能单独把性颠倒现象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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