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宫廷之外,明媒正娶,上行下效,都指向夫妇关系为人伦之始。周公整饬民风,制礼教民,就是触及此理,并暗合优生学之旨。王国维称:“而同姓不婚之制,实自周始;女子称姓,亦自周人始。”周人并不阻止自由恋爱,他们自然明白“君子好逑”、“有女怀春”的道理,更体会到春暖花开时节正是动物发情之期,故设立春二月为开放月以鼓励繁育人口,使男男女女“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诗经·郑风》)。
憨傻的追求、愉悦的幽会、好事多磨的嫁娶都在《诗》中呈现。“野合”也并非是恶劣之事,那是心有所属,情之所至,有张有弛,“乐而不淫”。此间有木瓜、芍药、琼瑶之属的心意互表,绝非直入性交主题。据《墨子·明鬼》载,燕之祖,齐之社,宋之桑林,楚之云梦,这都是男女相会的佳处。而“桑间濮上”便是最为著名的“幽会”场所,甚至一度成为鄙俗的文化符号。
其实,自由选择结合乃是人性得到尊重和张扬的必然结果,放眼今日寰球,男男女女亦是如此。《史记·孔子世家》曰:“纥(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以今观古,无可指摘。中国人口得繁衍至今日之巨而未问题百出,真有赖于“行周公之礼”。对性的控制正是“周公之礼”的核心。至此,再读一篇《秦风·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
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