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文明的兴起:美索不达米亚(5)

《吉加美士史诗》本质上是一部关于尘世道德伦理的传说。吉加美士的成败折射了所有凡人的生活,吉加美士从一个极端自信、权势赫赫的英雄转变为一个疑虑重重、心存胆怯的人,苏美尔人从这一转变中看到了他们自己。

美索不达米亚还向世界奉献了第一位著名的文学巨匠恩赫杜安娜(Enheduanna,活跃于公元前2330年前后),一位用苏美尔语言写作的阿卡得诗人。她被她的父亲萨尔贡国王送到苏美尔人乌尔城和乌鲁克城的几座寺庙中当女祭司,在那里,她利用自己的宗教职位和文学天赋来推行其父统一苏美尔人和阿卡得人的政治目标。她作为僧侣编辑了一些歌颂苏美尔和阿卡得诸神的赞美诗,这些赞美诗——其中一些已经得到了确认——成为后世诗歌的范式。恩赫杜安娜对苏美尔人的爱情女神伊南娜(Inanna)特别虔诚,她最著名的文学作品《伊南娜颂歌》()的主题便是这位女神。在这部作品中,恩赫杜安娜将伊南娜歌颂(或提升)为苏美尔诸神中的最高之神,并高度赞扬伊南娜给萨尔贡国王的庇佑——她坚信,父王萨尔贡在执政末期之所以能一举镇压一场大起义,正是由于有了伊南娜的帮助。美索不达米亚人制定了希伯来法律之前最公正的法典。关于苏美尔法律的最早记载大约出现在公元前2050年左右,而苏美尔法律的主旨乃是公正。从最早的时代起,苏美尔的国王们就把公正理解为意味着“正直的事物”——即公平地对待治下的所有臣民并禁止恃强凌弱。这个平等的概念特别运用在诸如债务、契约和地契等经济事务中。

源自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一套最重要的法律是由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创立的。汉谟拉比法典制定于公元前1700年左右,它被发现于保存在一根高2.2米的黑色(stele)上。在石柱的顶部刻着汉谟拉比站在巴比伦和苏美尔的正义之神沙马什(Shamash)面前的图像。与其他一些古代立法者(如摩西)一样,汉谟拉比也从一位神祇那里接受法典。在这两个人像的下方,刻着序言、法律条文和结语(参见图1.6)。序言中列举了汉谟拉比的丰功伟绩,高唱赞歌,同时声明诸神是他建立“法律和正义”的权力之源。结语则告诫未来的统治者执行这些法律,否则将会失败和灭亡。

汉谟拉比法典中有关惩治犯罪的法律乃基于报复(lex talionis)的司法原则,要求“以牙还牙”,但该法典中又多处规定用相应的赔偿来替代实施同样的伤害。法典涉及了民法和刑法的每个重要领域,包括财产权利、买卖、契约、继承、收养、价格和工资、性关系(在该方面妇女所受的限制比男子更严格)、妇女儿童及奴隶的个人权利等。与美索不达米亚的其他法律一样,汉谟拉比法典只不过是一套复杂的司法体系的一部分而已,因为这套司法体系还包含法官、法庭、司法程序和契约等内容。美索不达米亚的科学受该地区多神论、神灵拟人化和泛神论宗教的强烈影响。美索不达米亚人相信,对自然界的认识和理解与他们所信奉之神祇的性格和行为相关。祭司们施行礼仪和祭奠不仅是告慰男女众神以预防其捣乱力量,而且还是在处理一些实际事务,如土地勘测、灌溉工程、治疗疾病和传染病等。因此,美索不达米亚的祭司们也是一些天文学家、数学家和药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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