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人当中存在着等级地位,这是由评论和歌迷决定的,当然也有音乐家自身的作用。这种等级从那些大多依靠翻唱的新人,到伴奏音乐家,再到那些通过在评论和商业上各种不同程度的成功、试图以音乐为生的艺人。最后这一类艺人也各不相同,有翻唱乐队、驻唱乐队,还有“游侠”般的乐手。“艺术家”和明星之间也有等级,好比运动项目的某些排名:小乐队和主要的乐队,一流和二流的艺人,明星和“大明星”。这种等级划分的基础是很模糊的,一个人的地位在不同的评论和时间中通常也不尽相同。正如任何复杂的艺术和音乐标准一样,个人品位和主观意志必然发挥重要作用。
翻唱乐队
在这个层级的最底层是翻唱乐队,他们通常被认为没有什么艺术价值。人们普遍认为依靠其他人的音乐等于承认你自己毫无见地。但是,翻唱歌曲却满足了审美、教育和经济的角色要求。一些翻唱——例如我将在第7章提到的——将原始录音作为起点,对其进行修改和重编,或者以创造性的方式对原曲进行颠覆。乐队出于需要,一开始依靠翻唱歌曲作为他们的大部分曲目,将掌握这些歌曲作为一种学习的过程。甚至“原唱”艺人也经常表演一些翻唱歌曲。“翻唱”和“原唱”之间的区别很重要,因为事业上升的机遇与原创的观念直接相关(Kirshner,1998:265)。学习这些歌是获得摇滚音乐人身份见习期的一部分:“翻唱歌曲使新手能够成为掌握音乐传统的合格成员”(Hatch 和Millward,1987:3)。“摇滚乐”在20 世纪60年代英国的发展是个很好的例子,当地乐队通过翻唱从美国输入的节奏布鲁斯歌曲,例如滚石乐队翻唱阿瑟 ·亚历山大(Arthur Alexander)的《你最好继续》(You Better Move On,1966)和所罗门 ·伯克(Solomon Burke)的《人人都需要人来爱》(Everybody Need Somebody To Love,1965)。
翻唱歌曲对于俱乐部和酒吧这类小场地的经理来说是真正的音乐,因为他们的生意就是需要那些观众耳熟能详的歌曲。翻唱歌曲是20 世纪80年代末到90 年代音乐榜单上的热门。新一代听众产生了,那些被回收的歌曲也有了新的市场,例如再版——比如受电影《人鬼情未了》(Ghost)的推动,《 你已失去那份爱的感觉》(You’ve Lost That Lovin’Feeling)最初在1965 年登上榜单,20 世纪90 年代又被正义兄弟乐队(Righteous Brothers)成功翻唱。甚至相对简单的纯翻唱歌曲也能获得成功,比如湿湿湿乐队(WetWet Wet)在90年代对穴居人乐队(Troggs)1967 年打入榜单前10 名的歌曲《爱在身边》(Love Is All Around)的翻唱。对于新一代的唱片爱好者来说,无论有什么样的历史回忆,“好”歌就是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