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几年。当时,管片里有个海鲜大酒楼,就在我们公司附近,我也去过。据说此地是一伙坏人的窝点,至于是什么坏人,我这等好人摸不清楚,总之非常之危险,出过一些大案要案。这里的事情,主要是归刑警管,片儿警只是偶尔分到一些巡逻啊蹲守啊之类的活儿,哪个都不是马三义爱干的。
夏天的一个晚上,马三义跟他带的实习警员在酒楼附近蹲守一个团伙主要成员。跟我们常看的警察题材电视剧相比,马三义他们的硬件环境实在是太惨了。他们没有警车,只能穿便衣走路去,在路边的烧烤摊盯着,并且还不能喝酒。在烧烤摊不让喝酒,这不是要人命吗?此外,也没有电台那种高科技的设备,要想联系,只有用手机。总之,比起后来发生的惨事,这些警察办案的硬件环境也一样催人泪下。
十点多,目标从酒楼里出来了,手里拎着一包可疑的东西。“可疑”是实习警察说的,可能在实习警察看来什么都可疑。目标把东西交给了在门口等候的一个摩托车骑手,然后钻进了一辆破得简直经不起马三义一腿的老旧捷达,“突突突”地开走了。马三义把情况通过手机汇报了以后,就准备收队了。
这时,实习警察说:“马哥,咱们不跟吗?”
马三义笑道:“跟啥?你想腿儿着①跟汽车吗?”
实习警察说:“马哥,这一片儿我特熟,我想那人既然是骑摩托车,肯定不走大路,因为咱们这片儿胡同特别多。我想,大件儿②会去跟那辆汽车,我们何不去跟摩托车?把那包东西拿下,也是大功一件啊!”
马三义微微沉吟了一会儿,觉得有道理,点头道:“事不宜迟,你盯着摩托,我上去看一眼,回头就来。”
马三义上了附近的一座天桥。该酒楼出来的车,别无他路,必须经过这座天桥,从天桥上看,破捷达喷着蓝烟,缓缓开上了主路,往北驶去。这时,那辆黑摩托车也从路口开出来,穿过脚下的天桥,沿着辅路向东走。马三义给实习警察打了个电话,没人接。他啐了一口,三两步跳下天桥的阶梯,来到摩托车刚刚离开的路口。
他其实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这辆摩托车。从结果上看,他有很多正确的理由去追,但当时他既不知道摩托车上有关键的证物,也不知道骑车的人惹了多大的麻烦,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追上这辆车。“我行吗?”他一边扶着膝盖蹲下、站起,蹲下、站起,一边问自己。比起追自行车的那些年月,自己已经老了不少,何况这可不是自行车。但是,再想下去,别说摩托车,就算真是自行车也来不及了。“追!”他出声说道,然后提一口气,箭也似的射了出去。这一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漫长、最危险,也是最后的一次长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