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义心想:今天我不把你小子抓住,就算转正了也还是陪大妈聊天。心里暗暗发狠,脚下却不再加快,一面调匀呼吸,一面调整了步频和摆臂的姿态,拉出一副持久战的架势。在他心里,爆发性的短跑只是玩票,长跑才是他的傍身绝技。
就这么追了不知多远,恐怕都出了自己的辖区,马三义终于等来了下手的机会。前面的车骑着骑着,迎来了一个丁字路口。这下你必须得拐弯了吧?马三义知道,自行车要拐弯,车技再好,也得减速。他这么想着,脚下砰砰几声响,整个人便像拖了一道绿光一般飞向自行车。眼看追到,马三义腾身跃起,一脚踢在自行车后架子上,踢了个人仰马翻。这小偷看起来也是一个莽撞之徒,没什么经验,膂力倒是不小;站起身来,抓起地上的自行车迎面向马三义抛来,大概是想延阻一下,自己好转身就跑。
没想到马三义既不躲闪,也不伸手接架,而是做出了一个快得看不清的动作,一条长腿像一根粗壮威猛的钢鞭一样凌空劈过,自行车稀里哗啦地飞出好几米,倒在了地上。
关于这个小偷,后来的事马三义并没有讲过,不过想也知道,一般人看到踢飞自行车,基本都会放弃反抗。若要再跑,被这连自行车都能追个几里地的怪人追上,抡起一腿踢在腰上,估计就要废却残生了。但是,马三义并没有凭借这次捉贼获得晋升,或者嘉奖,只是其能跑的美名算是传开了。
关于马三义第一次抓贼,无论是在管片民警圈子里,还是在附近百姓中,都一样有很多版本的传闻。可惜,传得都不得法,他们的关注点都在最后踢飞自行车那一腿上,没有人真正看到问题的关键。马三义跟我们老板关系好,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认识很久以后,有一次吃饭时讲起了这段事,老板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当时你追了多远?”
据后来退休了的老片警回忆说,他走了一回马三义追小偷的路线,粗算下来,马三义至少以自行车的速度跑了三公里,穿着警服和皮鞋。
这恐怕只是街谈巷论,不实之言。关于人类能穿着警服和皮鞋以自行车的速度跑多少公里,我一点概念也没有,不知道这个传闻正确与否。但可以肯定的是,马三义之善跑,世所罕见。而对于我的另一个问题——马三义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慢吞吞的样子——老板则以叹气作为回答的开头,看来是个不太令人开心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