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大了,只求实用,不跟流行。名牌不名牌,有什么要紧?
一件茄士咩外套,穿个几十年,温暖得很,说什么也比几十斤重的万宝路夹克轻。
把尖头的意大利鞋子都丢掉,换上一双叫 Ganter 的德国货,脚趾处宽大,愈走路愈舒服。一个化学胶外壳的 Samsonite 行李跟了我去过多少国家,送我什么LV我都不肯要。
从前还很考究穿双袖的恤衫,现在买到,也把袖子改成纽扣形,袖口针实在太过麻烦了。
裤子皮带当然再也不打,曾经一度用吊带,肚腩收缩得厉害。当今连吊带也省了,最好买裤头有橡皮筋的那种。
生财工具,用起 Montblanc 墨水笔最优雅,有金雕的 Pelikan Toledo 也不错,但是写完稿双手沾满墨水的感觉并不好,用一管即写即干的 Tradio,还是上选。
众人都以为鲍参肚翅最好吃的时候,我已改为芽菜炒豆卜。那一大碗翅,一吃就饱,也不觉美味。
蒸什么老鼠斑?我只爱鱼汁,用它捞白饭,天下绝品。
领带自己画了,省下不少。当年我见一条买一条,只要突出的就是。每条平均五百块,一年数十条,价钱也不菲。
鳄鱼皮包?我一看见就恶心。人家送我的,丢掉也不是,送年轻人,他们也不要,不知如何处置?那个和尚袋,有什么装什么,只是一张布做的,还不够轻吗?
友人徐胜鹤送他先父一个GP手表,老人家嫌名贵的皮带烦,换条廉价伸缩钢带。我现在也有这个毛病,所有的表都换上伸缩带,贵表收在保险箱中,从来不去看。手上戴的,是一个便宜的Ball表,黑暗中发起光来,比任何夜光表都亮,爱死它。
——摘选自 《活,该该快乐着》 蔡澜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