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行排斥所有非公行成员,垄断了广州的贸易。公行以外的人自然提出抗议,而一些洋商也不满这种绑住手脚的安排。在这种阻力面前,公行于一年后解散了。1745年,“户部”从二十来个行商中选出了五个财力最雄厚的人出任“保商”,担当起为所有商务往来负责及保证所有洋人行为端正的责任。1754年,所有行商都已成了保商。由于富有的行商潘启官的吁请,公行在1760年又恢复了,但它不久就受到内部倾轧及拖欠洋商债务等问题的严重困扰。1771年,东印度公司给潘启官10万两去疏通中国官府,从而成功地解散了公行;但最终却看到公行在1782年再一次恢复,这次之后一直延续到1842年鸦片战争的结束。郭廷以,第1卷,第343页。
18、19世纪行商中最有钱及最有名的是同文行的潘启官、广利行的卢茂官及怡和行的伍浩官。顺带一提,他们的名字中都带有一个“官”字,这是因为他们通过向朝廷捐献大笔银两获得了空头的官衔。商行的人员包括:(1)买办,他们集掮客、会计和出纳于一身;(2)通事(即翻译),是必不可少的中间人,但按洋人的说法,他们实际上“除他们自己的语言外,不懂任何外语”;(3)银师,他们以“报价人”的资格检验银子、银锭或银元的成色;(4)书记员和伙计。
富有的行商受到官场的无情压榨,从1786年起,朝廷要求他们每年缴纳55万两的核定捐银,此外,还要收集洋表洋钟呈送给巡抚和“户部”,再由这些人转呈朝廷。他们也为诸如帝室寿辰和婚嫁等庆典贡献礼品,例如:在嘉庆帝50岁华诞时,便奉献了12万两;朝廷经常责令他们为军事和河工行动捐资——1773年潘启官就为金川之役捐献了20万两,1787年又为平定一次台湾的叛乱捐献了30万两;为敉平白莲教起义(1796—1804年),行商集体捐献了60万两;在19世纪20年代,又为征讨新疆张格尔所率领的回民起义捐献了一笔数额相当的银两;为河工的捐资包括1801年的55万两,1804年的20万两,1811年和1820年的各60万两;在1773年到1832年间,行商“捐献”了将近400万两。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上海,1937年),第368页。此外,由于行商是该省的富有居民,因此经常被吁请为教育机构、公共赈济、医院甚至种牛痘的小诊所捐款。作为保商,行商还时时因洋商的不法和失礼行为而遭罚款。因此对行商的持续勒索和行商业务的高度冒险性很可能逼得他们破产,但行商却不能轻易放弃经商,因为他们是官府指定的外贸代理人。许多行商只是靠向洋商借贷来勉强维持。1782年时,他们拖欠洋商的债务达3,808,075英镑。Morse,I,68但是,总的来说,行商过得还很不错,当中一些人成功地积聚了大量财富,如潘启官、茂官和浩官等人。
交易程序交易季节始于秋初西南季风停息时,终于冬季的东北季风刮起时,大约从10月到1月,持续三、四个月。在商季开始时,前来的船舶先得到澳门雇一名航路引水、一名通事和一名买办。买办包办船舶及船员的给养,然后驶向虎门办理丈量及交费手续,在那里办完一应手续后,才获准在黄埔下碇。在黄埔,货物转给其中一个行商,行商在无人竞争的情况下确定货物的价格;同样,洋商只能通过这位指定的行商采办货物,所有的采销合同均是在一年前订好的。